【大紀元9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亞微華盛頓報導) 馬里蘭州一位律師因為篡改他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客戶電腦檔案以及盜用律所資源以謀取私利,不久前被該州上訴法院取消了律師資格。這個案子再次引起人們對律師職業道德和誠信的關注。
*凱納為謀取私利欺騙律所和客戶*
格裡格裡.雷蒙德.凱納2002年得到馬里蘭州的律師執業資格,2003年到2008年期間在巴爾的摩市一家律師事務所從事鉛漆方面的法律業務以及相關的個人傷害賠償訴訟,年薪近27萬美元。在原律所執業5年後,他感覺自己的羽毛已經豐滿,因此籌劃建立一家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凱納便不擇手段地拉攏客戶。
他偷偷篡改和刪除了原律所的客戶電腦檔案,給人造成一種一些當事人的案子已經了結的錯誤印象,私下裡卻使用自己的信簽抬頭為他計劃開設的律所拉了約200個潛在客戶,直到原律所得到一個客戶提供的信件之後才露出破綻。凱納最後承認篡改了電腦記錄,而且向法庭招認,他在為自己建立客戶群時使用了原律所的資源和辦公用品。
*州上訴法院決定取消凱納律師資格*
最先受理這個案子的馬里蘭州一個巡迴法院的法官2010年年底在聽取了對凱納的指控後判決說,凱納的行為違反了馬里蘭州的法律以及專業行為準則,因此構成刑事犯罪。法官還指出,凱納提出的他酗酒和患有憂鬱症的自辯理由不充分,因為這些問題雖然對凱納造成了不利的影響,但是沒有嚴重到使他無法自控和不遵紀守法的地步。
馬里蘭州上訴法院2011年8月以4比3的微弱多數作出判決,決定取消凱納的律師資格。瑪麗.艾倫.芭貝拉法官在代表多數法官的意見書中指出,憂鬱症和酗酒無疑對凱納產生了影響,但是他的行為更多受創辦自己業務的慾望所驅使,而且儘管他存在一些問題,他還是可以應付繁忙的律師業務,成功地受理訴訟,並掙得一筆豐厚的收入。
*馬里蘭州處理違法律師的訴訟程序*
位於首都華盛頓的喬治城大學法學中心倫理顧問,兼職教授邁克爾.弗裡甚(Michael Frisch)介紹說,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因此聯邦政府不太干預律師的紀律處分問題,這個問題更多是交各州管理,由各州法庭決定給予或吊銷某人的律師資格。
弗裡甚以凱納一案為例介紹了馬里蘭州對律師進行紀律處分的程序。他說,州律師投訴委員會的法律顧問在收到申訴後會進行初步審議,然後再交由同行審議委員會作進一步審議,由它提出建議,最後確定是否對某位律師提出起訴。
弗裡甚說:“在馬里蘭州,法庭在收到對律師的指控後,會指定一名預審法官舉行聽審,以確定案件事實。這名法官然後會向州上訴法院的最後供述提交一份報告。這個案子的情況是,預審法官提出調查結果後,上訴法院進行了審議,最後判定凱納有好幾項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理應受到處罰。”
弗裡甚指出,雖然律師的職業行為規則因州而已,但是,包括禁止撒謊、欺騙和偷竊在內的一些核心原則是一致的。美國律師協會為各州律師的職業行為和紀律處分提出建議和可遵循的範本。
弗裡甚說:“律師若從事了犯罪活動,而且是嚴重的犯罪活動,一般情況下,僅此一條重罪判刑就會使他失去律師資格。在違反職業道德方面,馬里蘭州在它的案例法中制定了一條原則。如果某位律師出現嚴重的不誠實行為,而又沒有情有可原的理由,那麼,取消其律師資格就是恰如其分的處罰。”
Cherie Hogan 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博伊德法學院教授拉波波爾特
*各州律師必須堅持的四條原則*
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博伊德法學院倫理學教授南希.拉波波爾特(Nancy Rapoport)以她個人為例說明,各州有權對本州執業律師進行監管。她說,她有5個州的律師執業資格,一旦違規,這5個州都可以根據本州規定對她實施紀律處分。
拉波波爾特說:“有關規定可能會因州而異,但是基本原則有4條,律師必須勝任本職工作,必須工作勤奮,也就是說工作要及時有效。律師還要對當事人的交談保密,使當事人能放心地介紹情況,而且律師不能撒謊。無論在哪個州,以上4點律師必須做到。”
拉波波爾特教授進一步指出,律師做到誠信,贏得當事人的信任,極其重要。她說:“你我之間若簽署一項合同,且有一方違反了合同,另一方可以起訴得到索賠。你不會對我有特別的信任,我只不過是合同的另一方而已。但是,律師和當事人之間若建立起一個關係,當事人就相信律師會照顧好(她)的利益,這是一種信託關係,類似於父母照顧孩子,配偶照顧配偶的關係。破壞當事人的信任比虧待不那麼熟悉的人更糟糕。”
不過,拉波波爾特教授認為,美國大多數律師是好的,害群之馬只是少數。她指出,當事人若不滿意自己的律師,可以向州投訴機構申訴,也可以提起訴訟。但是,給予律師紀律處分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律師也會被給予為自己申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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