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9日訊】7月29日,鄭大一附院藥學部原主任「12年受賄超2500萬,每天受賄近6000元」的話題被推上熱搜榜,引起熱議。
7月28日,中共國家醫保局官網發布《張某堅受賄案》,披露一起持續十餘年的醫藥商業賄賂案。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導,張某堅曾任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藥學部主任等職,利用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採購審批等職務便利,為多家藥企和銷售商提供新藥准入、變更配送公司、保障銷售量及回款等幫助,非法收受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共計人民幣2547.5萬元、美元1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判決顯示,張某堅受賄金額最大的一筆達2433萬元。他與醫院藥學部副主任李某、副院長王某祥(均另案處理)事先串通,為藥商李某星代理的藥品進入醫院銷售提供幫助,並約定按利潤分成,張某堅可獲得三分之一提成。
2010年6月至2022年8月,在其幫助下,李某星向醫院銷售頭孢克肟膠囊、核糖核酸注射液等19種藥品,銷售金額共計10.45億元,獲利7300餘萬元。按約定,張某堅應得2433萬元。為規避調查,他授意李某星代為保管贓款,並多次從中支取費用。法院認定,該筆款項雖由他人保管,但張某堅擁有實際控制權,應認定為受賄既遂。
此外,2010年至2022年間,張某堅還先後收受多家醫藥企業及業務人員賄賂,為其在藥品、醫療器械銷售、藥品配送、臨床試驗等方面提供幫助,累計收受現金、購物卡等100餘萬元。
宣判後,張某堅提出上訴。2024年9月,河南商丘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件曝光後,引發大陸網友熱議。
有網友感嘆:「一個醫院藥學部主任竟能受賄超2500萬元。」
山東廣播電視台旗下「閃電新聞」則發文稱,按涉案時間粗略計算,張某堅12年間平均每天受賄近6000元。他明面上是專家,背地裡幹的是「藥品中間商」的買賣。不看療效只看返點,誰給的回扣多就賣誰的藥。他貪走的每一分錢,都是病人的救命錢。
責任編輯:方曉#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