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G20中5名警員濫用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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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宗原多倫多編譯報導】上週五,安省獨立警方審查辦公室(OIPRD)稱,2010年G20期間,5名警員在逮捕1名抗議人士時,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並且行為有損聲譽。警察協會首腦聲稱,對5名警員的調查時間過長。他打算質疑任何針對這5名警員的處罰。

OIPRD對5名警員於2010年6月26日G20期間警方逮捕了1個名叫亞當(Adam Nobody)的抗議人士的調查,作出結論稱,該5名警員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有損形象」。有證據表明,當是,5名警員在逮捕亞當時一擁而上,暴打亞當。造成亞當鼻骨骨折,右顴骨脫落。據悉,對警員濫用警力的處罰,分為懲訓至開除不等。

OIPRD已下令多倫多警察局長(Bill Blair)為這5名警官舉行聽證會,即使此事件是在一年半前發生的。通常情況下,根據安省警察服務起訴法,事件發生後6個月內必須確定是否指控被告。因此,對警員的任何指控之前,多倫多警察局長布萊爾需要首先要求警察服務局給予對這些警員指控的權限。

據CBC報導,警察協會主席麥科馬克(Mike McCormack)上週五表示,他的協會律師打算反對任何想要打破6個月時間限制的行為。他表示,當這些調查出現時,相關警員面臨著很大的壓力。因為(六個月)是一個合理的時間限制。

OIPRD主任麥克尼利(Gerry McNeilly)表示調查期延長,原因是「G20峰會是個大事件,這牽涉到了識別警員的問題,獲取和接收披露過程中的延誤,被調查的事項眾多並且系統性的審查還正在進行中。」

多倫多警察局長布萊爾上週五表示,對有關警員的任何指控進行之前,還必須執行一些程序。他說,他們收到調查文件之後,將會有進一步的調查,目前他還沒有收到。如果需要尋求董事會批准,他們還必須去警察服務局請求,得到一份聽證通知書,然後舉行聽證會。他認為,下一步是完成這項調查的文件,並把它交給警察局,他不知道這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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