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申訴專員:G20秘密法侵犯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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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文山編譯報導)申訴專員馬林 (Andre Marin)撰寫的一份報告指出,麥堅迪政府在今年夏天多倫多G20峰會期間通過的秘密法規「非法」和「可能違憲」。他表示在這個自由和民主的社會中,這個法規構成了對人們自由表達權利的侵犯。

馬林說那個法規「根本不應該頒布」,並且「肯定超出了政府的權限。」

據多掄多星報報導,馬林指出對於那些憑正常法律權利行事的人來說,這種更改法規,而不進行宣傳的方式,使得該法規變成了一個陷阱。

他說抗議者和人權團體雖然瞭解他們的權利,但肯定不知道他們進入了一個差不多肯定會落入的圈套,這就是公共工程保護法規。

他指出,在這個自由和民主的社會裏,當警察被授於特殊權力時,要採取相當的措施保證多倫多警察局知道他們在做甚麼。

馬林尤其指責社區安全及懲教部(community safety and correctional services)的工作,這個部門當時由現城市事務和住房部(ministry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部長的Rick Bartolucci領導。稱這個部門僅僅對多倫多警察局移交了權力,卻沒有採取相應措施保證這種權力被正確理解。

馬林建議對於鮮為人知的1939的立法進行修改或替換,並對程序進行修改使公眾在警方權力擴大時可以事先瞭解。他給政府6個月的時間在這個問題上進行改進。

G20秘密法的出台

自由黨政府6月 2日應多倫多警察局長Bill Blair的要求,根據「公共工程保護法(Public Works Protection Act)」233/10款的規定將G20峰會的安全區劃為「公共工程區」。公共工程保護法制定於1939年。

這項臨時法規使警察可以毫無顧慮地在阻止峰會安全區內任何人,在安全區外5米內拒絕出示身份證明或接受檢查的人將面臨逮捕,這給多倫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了安省的幾個內部人士外,只有多倫多警察局的人知道遊戲規則改變,而且他們掌握著執法的權力。

G20峰會期間,幾千抗議者走上街頭,其中也有一部份歹徒在市中心砸爛商店窗戶、點燃警車還有其它暴力行為。

當時警方逮捕了1105人,對278人提起了訴訟,後來大部份人未審訊就釋放了,大部份指控也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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