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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欠稅大戶 違反禁奢條款被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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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3日訊】「臺灣電視教父」洪敏泰目前積欠稅金3,281萬元(112萬美元),被列為禁奢大戶,禁止他單筆消費超過2,000元,每月生活費上限為2.4萬元,近日又被檢舉有奢華行為,2日晚間已解送到臺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洪敏泰曾創辦建弘、普騰、泰瑞多家電子公司,還曾擁有中華職籃球隊,風光一時,卻因投資失利慘貼,9年前宣告破產,欠稅約1.1億元;去年6月首度被列為禁奢大戶,年底解除禁令;今年又被檢舉到澳門賭博、吃魚翅,行政執行署1日再度核發「禁奢令」。

洪敏泰與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一樣,欠債不還,卻行止奢華,被民眾檢舉頻繁出國,且常到澳門豪賭,被列為禁奢大戶。臺灣對欠稅大戶實施禁奢令,並以高額獎金鼓勵檢舉這些欠債不還的奢侈大戶。

行政執行署2日通知洪敏泰到案說明,同時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地院法官認為洪敏泰違反禁奢令、隱匿財產、且故意不履行清償罰鍰,裁准管收。管收類似於刑事收押。

欠稅大戶禁止買或租2,000元以上的東西,也禁止搭高鐵、計程車、飛機或船,臺灣禁奢條款上路後,行政執行署為鼓勵民間協助監督欠稅大戶有無奢豪行為,若有任何違法行為被人檢舉,均可獲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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