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工地工人墜亡 記者採訪被打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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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10月29日,廣州白雲區一處施工工地發生工人意外墜亡事故。事發後,多家媒體記者趕去採訪,卻遭工地部門負責人的阻擾、威脅,其中,南方電視台記者被打成骨折。

記者正常採訪被打成骨折

大陸《南方日報》報導,10月29日上午,位於廣州白雲區雲城西路與齊心路交匯處的白雲綠地中心施工工地發生一起工人意外墜亡事故,事後,多家媒體記者在採訪時遭工地部門負責人的阻擾,其中,南方電視台記者被打骨折。

據報導,當時有3名工作人員在高約10米的架子上拆卸廣告牌,與此同時,一個塔吊在上空運送鋼管。突然,鋼管脫落,砸中正在拆卸廣告牌的工人。施工人員表示,確定當時有一人死亡。

事發後,多家媒體記者趕去採訪。中午時分,南方都市報記者李能忠和攝影記者站在外圍拍照時,一名滿臉通紅並明顯帶有酒氣的男子突然衝過去,抓搶相機,並揚言,「再拍,我就打死你。」

李能忠離開後,南方電視台記者朱春宇和廣東電視台記者關璐琳在正常採訪該事件中亦遭到該男子的辱罵和威脅。朱春宇稱,當時,關璐琳正在採訪此事,該男子上前阻撓,他於是趕過去詢問具體情況,「他一看我拿著相機跑過去就伸手抓我,踢我下面,我拿腿一擋,他就又開始掐我脖子。」

最終,朱春宇右手肘部遭到了該男子從下往上的一記重擊,事後醫院出具的放射診斷報告書顯示,朱春宇「尺骨近關節面內側骨折。」

事發後,打人男子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警方表示,打人男子為工地部門負責人。

民眾:為記者正當的採訪權立法

大陸記者被打事件頻頻發生,有專家認為,記者在正當採訪的過程中,行使的是為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職務行為,記者被打應區別於一般的民事糾紛引起的暴力事件,社會影響非常惡劣。

廣州草根明星「廣州區伯」微博表示:毆打記者就是侵害了記者的身體健康權!也侵害了市民的知情權!記者採訪中經常被無理毆打,市民每次都在高聲吶喊,為記者正當的採訪權立法!記協應為記者的人身安全與政府交涉!確保記者的工作和人身的安全!

珠海鄧樹林律師微博呼籲:這事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嚴懲凶手!保護記者的權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權利。

大紀元記者近日諮詢大陸律師瞭解到,大陸法律對記者採訪沒有特殊的保護條款,記者被打和一般公民被打一樣的處理。

政府「示範作用」

廣州自由撰稿人徐先生近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工地負責人打記者,明顯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掩蓋真相,企圖逃脫責任,這與政府在這方面「示範作用」有關。

徐先生表示,因為擔心腐敗曝光,「政府在新聞自由方面就做的很不夠,許多政府行為本來應該是公開的,讓公眾瞭解和監督的,政府都拒絕採訪,封鎖消息。政府的行為起了示範作用,被效仿,有樣學樣。既然政府可以這樣做,那他們也這樣做。」

廣東《南方日報》報導,今年8月,南方日報記者王偉趕到廣東鶴山市共和鎮,欲深入調查鎮政府違規征地事件,採訪中遭遇當地村幹部毆打、辱罵和恐嚇。

據報導,王偉採訪期間,共和鎮鐵崗居委會主任呂國正多次出去打電話,隨後,多名該村村幹部擁到辦公大廳。

王偉正要繼續採訪,突然一名粗壯男子從側面衝來猛擊他的左側太陽穴,並大叫「你想怎樣?」王偉站起來後,多名男子湧過來,其中一男子欲揚起花瓶砸向王偉,一名鎮委委員將其攔腰抱住,才將險情化解。

王偉被打後,還遭到多名村干繼續辱罵、恐嚇:「你是不是需要挨打啊,如果需要,我可以滿足你!」「你們是來找麻煩的,這裡不歡迎你們,請你們出去!」

王偉報警後,指認打人者,但警察並沒有理會,只是將他帶回派出所做筆錄,而打人者揚長而去。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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