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審 公告地價漲 仍可領取老人年金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2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公告地價調整不影響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資格。

現行法令規定,有一棟自住房屋的65歲以上長者,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額度在新台幣500萬元以下,且符合其他相關條件者,可請領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500元,不過,政府每年公告調整地價,導致部分民眾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不符請領資格,損害民眾權益。

初審通過的條文明定,自今年1月1日起,原已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者、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國民年金法所定的原住民,在各地方政府調整土地公告現值後,仍符合相關排除條件,且個人沒有新增土地或房屋,可不受土地、房屋價值500萬元以上限制,可領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500元。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會中報告表示,從今年1月起,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導致無法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者,共有1萬8千餘人,為保障這些民眾權益,支持修法方向。◇

(責任編輯:明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