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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案審查結果 不因時間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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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9日電)台灣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公平會不會因審查時間長短,而決定對壹傳媒的交易案是否附條件或附負擔通過。

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於28日凌晨完成簽約,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舉辦「媒體併購與結合管制公聽會」。

前公平會委員施俊吉表示,公平會一開始說審查時間30日,後來改為60日。是因為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對於30天內作成決定的案件,不可以附條件、或附負擔,但是審查日期為60天的案件,可以附條件或附負擔通過。

孫立群說,30日、60日的審查,都可以附負擔通過,不會因為時間長短而有所不同,時間長短僅是因為在行政程序上來不來得及的問題,不過孫立群表示,若時間上真的來不及,委員會也要通過延長。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國彬強調,公平會審查時應該注意及釐清,是否有契約內買入的選擇權,或者優先購入權的約定;是否任何買方為掛名的,實質上與其他買方綁在一起;董事會、監察人及未來編輯室是否有協議存在;是否有買方質押股權,或將股票質押給其他買方;是否有任何買方為其他買方購買股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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