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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案审查结果 不因时间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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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9日电)台湾公平会委员孙立群表示,公平会不会因审查时间长短,而决定对壹传媒的交易案是否附条件或附负担通过。

台湾壹传媒交易案于28日凌晨完成签约,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举办“媒体并购与结合管制公听会”。

前公平会委员施俊吉表示,公平会一开始说审查时间30日,后来改为60日。是因为根据公平交易法规定,对于30天内作成决定的案件,不可以附条件、或附负担,但是审查日期为60天的案件,可以附条件或附负担通过。

孙立群说,30日、60日的审查,都可以附负担通过,不会因为时间长短而有所不同,时间长短仅是因为在行政程序上来不来得及的问题,不过孙立群表示,若时间上真的来不及,委员会也要通过延长。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林国彬强调,公平会审查时应该注意及厘清,是否有契约内买入的选择权,或者优先购入权的约定;是否任何买方为挂名的,实质上与其他买方绑在一起;董事会、监察人及未来编辑室是否有协议存在;是否有买方质押股权,或将股票质押给其他买方;是否有任何买方为其他买方购买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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