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市警方引入泰瑟槍再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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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週四(12月6日),舊金山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就警方配備泰瑟槍問題再次聽證,雖然警察局長舒爾(Greg Suhr)重申引入泰瑟槍是為了避免警方在處理公共危機時避免不必要的傷亡,但市議員艾華樂引述亞利桑那州使用泰瑟槍之後傷亡更甚從前對此表示質疑,奧拉吉則擔心泰瑟槍配備之後,將帶來另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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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爾:泰瑟槍可避免傷亡

舊金山警察局長舒爾在聽證中重申,引入泰瑟槍是為了避免警方在處理公共危機時避免不必要的傷亡。舒爾舉了在今年一月發生的警員在處理公共危機時,不得不對嫌犯開槍並造成嫌犯不治,舒爾說:「如果配備了泰瑟槍,處理此類事情的警員可能會有其它選擇,不會造成嫌犯不治。」

市議員奧拉吉說:「泰瑟槍不僅事關公共安全問題,同時也事關公共健康問題。」她對於警方在處理精神病人造成的公共危機時,泰瑟槍的作用及其造成的影響尤為關注,因為作為非致命性武器的泰瑟槍,可能會被警員濫用。

舒爾回應表示,受到良好專業訓練的警員「他們知道甚麼情況下該如何處理」。

艾華樂:沒有泰瑟槍傷亡更小

作為非致命武器,警員可能傾向於更頻繁的使用泰瑟槍,造成更多傷亡的後果。艾華樂列舉亞利桑那州使用泰瑟槍後的後續情況時說:「事實說明,在沒有使用泰瑟槍時造成的傷亡率,比使用泰瑟槍後要小。」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罪犯權利律師戴維斯(Micaela Davis)表示,泰瑟槍本身可以造成被電擊的人劇烈疼痛,有時也可以造成死亡。戴維斯稱,雖然泰瑟槍每次電擊通電時間是5秒,但有警員在使用泰瑟槍擊中嫌犯後,對嫌犯多次進行電擊,而且嫌犯被擊中之後,警員可能對失去反抗能力的嫌犯進行進一步的傷害。

泰瑟槍安全性存有爭議

泰瑟槍為一種電擊武器,擊中目標之後會通過導線向目標施以5萬福特的電擊,每次持續5秒鐘,可令目標失去抵抗能力。通常將泰瑟槍歸於非致命性武器,但泰瑟槍本身的安全性亦存有爭議。根據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CSF)去年心臟節律協會第32屆年會發表的研究結果顯示,對於泰瑟槍安全性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偏向性,誇大了其安全性。目前已有泰瑟槍致人死命的案例發生。

市議員馬兆光和坎波斯(David Campos)亦參加了當天的聽證。

(責任編輯: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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