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愛瘋侵犯專利公司3項專利

【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4日電)蘋果公司在專利授權公司MobileMedia Ideas LLC指控侵權官司中敗訴,聯邦陪審團裁定蘋果竊用受專利保護的科技。

德拉瓦州威明頓的陪審團裁定蘋果侵權,並認定這3項專利仍有效。

MobileMedia執行長洪恩(Larry Horn)在判決後接受訪問時表示,「我們感到相當欣慰。」「正義獲得伸張」。

根據市場調查機構Kantar Worldpanel ComTech,蘋果iPhone雄霸美國智慧型手機市場龍頭,在截至10月28日止的12週銷售成績,擊敗搭配谷歌Android平台所有的智慧型手機總和。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羅賓遜(Sue L. Robinson)尚未決定審理賠償日期。洪恩表示,賠償金額將相當「可觀」。

蘋果發言人于蓋(Kristin Huguet)在電郵回覆中,謝絕發表評論。

MobileMedia在2010年指控蘋果侵犯14項專利,法官在侵權專利數減至3項後,開始審理。

MobileMedia在訴狀中表示,蘋果如被允許在未支付權利金的情況下,使用專利發明,公司將蒙受無法挽回的傷害。

根據法院文件,這些專利最早分屬索尼和諾基亞。

洪恩表示,其中一專利為相機手機,另兩項則涵蓋處理和拒絕來電的相關專利。洪恩表示,MobileMedia擁有大約300項專利。(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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