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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防貪腐 公務員禁止擁有海外資產

2012-12-24 05:47 中港台時間|12-24 09: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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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編譯)俄羅斯國家杜馬議院(Duma)21日以437票贊成、1票棄權一讀通過,禁止公務員、國家官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擁有海外資產的法律草案。

這一法案是對現有的「反貪腐」法律的修正案,新法案禁止各級議會議員、公務員、軍人,及他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外國的銀行擁有或開設帳戶,也禁止在國外擁有不動產和外國公司有價證券。除非海外資金用於公務活動、醫療或教育目的。

若違反上項法案,將被課以500萬(16萬美元)~1,000萬盧布的罰款,或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在最多3年之內不得擔任公職。

目前擁有外國財產的各級公務員,2013年6月1日前,必須處理掉。如果官員們日後繼承了一些國外的資產,他們必須在產權生效後的一年內,出售或轉讓給他人。

此外,那些離職的人(政府官員、公務員),在離職3年後,才可以擁有海外國資產。

統一俄羅斯黨國會議員雷薩科夫(Vyacheslav Lysakov)在杜馬議院上宣讀通過的法案,他稱此法案為「全國精英的新道德」,並且強調法案包含「強大的道德因素」。此一法案獲普京強力支持。

此法案的二讀、三讀將於明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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