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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酒駕1月至11月高達8千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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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平鎮警分局分局長詹永茂表示,酒後駕車行為實為國內道路上,最嚴重的交通違規之一,民眾常從新聞畫面中的酒駕車禍現場,看見人車一片混亂,警、消人員在現場忙著搶救傷者、整理凌亂的事故現場,實在怵目驚心!

儘管知道喝酒開車很危險、刑度高,民眾卻無法從這樣的驚悚場面中得到啟示,國人的酒膽依舊遠遠高過一切,由此看來,即使我國酒駕重罰的法條已經堪稱世界一流,但是依舊無法對抗民眾拚酒文化,桃園縣內1月至11月份酒後駕車的違規件數,竟高達8千多件,實在令人心憂。

平鎮警分局特別於102年元旦4天連續假期前,前往陸軍通信電子資訊學校,以互動詼諧方式,除與該校1500名士官兵共同探討防制酒駕議題、安全駕駛及行人路權觀念外,並播放一連串因違反交通規定而肇事的實際短片,引起熱烈迴響。

警方呼籲,依據100年11月30日總統公布新修正通過的刑法185條之3條文,加重酒駕刑責和罰責,未來酒後駕車最高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致人重傷,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致人於死,最高可處7年以下徒刑,請駕駛人切誤以身試法,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生命財產之損失。(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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