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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 華商Marvell判賠11.7億美元

張東光
2012-12-28 10:29 中港台時間|12-29 07: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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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東光編譯報導)匹茲堡聯邦法官26日(週三)判決,美國晶片製造商美滿電子科技(Marvell Technology)集團應支付位於美國匹茲堡的卡內基-梅隆大學11.7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費,金額創下史上侵權賠償第三高。

《華爾街日報》報導,在這項侵權案中,美滿電子集團被該大學指控在使用於個人電腦、伺服器系統等產品的硬碟中侵犯了他們的專利,判賠11.7億美元,金額超過了8月份遭蘋果公司指控侵權的三星電子的10億美元賠償。

據報導,美滿電子科技公司創立於1995年,總部在加州的聖塔克拉拉,由印尼華僑周秀文博士及妻子戴偉立女士、胞弟周秀武共同創辦。據業界資料指出,2010年該公司名列全球20大半導體廠商,在中國上海等地都設有工廠。

受此利空影響,美滿電子當日股價重挫10%至7.4美元,市值降至40億美元,儘管該公司10月27日帳上現金仍有20億美元。

該公司發言人表示,他們對這項判決趕到失望,他們將在審判後動議提出新證據,如果不被採信將會上訴。

代表卡內基-梅隆大學的K&L Gates LLP律師事務所表示,法官同意他們的指控,認為美滿電子集團在沒有專利授權的情況下出售了數十億美元的晶片。

華府律師事務所Fisch Hoffman Sigler LLP的亞倫.費雪說:「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這都是一個金額相當龐大的侵權賠償,」並認為這個上訴的過程可能持續18個月。

據報導,卡內基-梅隆大學在2009年就開始在賓州西區聯邦法院提告,指控美滿電子集團在「檢測噪聲預測」相關的技術上侵權。這項技術由該大學的何塞•莫拉(José Moura)教授和研究生卡幅希克(Alek Kavcic,現為夏威夷大學教授)所發明。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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