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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索故障 南非彈跳公司被判刑

2012-02-18 10:00 中港台時間|02-18 11: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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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梅玉約翰尼斯堡17日專電)彈跳公司要注意了,顧客意外傷亡或許要負法律責任,一起因彈跳繩索突然故障,造成一死一傷的悲劇,南非約堡地方法院今天以過失致人於死,將彈跳公司及兩名員工判刑。

據報導,意外發生於2010年,29歲的塞繆爾茲(Jo-Ann Samuels)與丈夫一起參加彈跳,彈跳時繩索突然故障急速下滑,塞繆爾茲瞬間撞擊大石頭當場死亡,丈夫重傷。

法官判處烏卡市場彈跳公司罰鍰南非幣30萬元(約新台幣120萬元),緩刑5年,兩名員工各處罰鍰南非幣10萬元,緩刑1年。

此外,烏卡市場公司必須於1週內賠償未亡人南非幣12萬元。

約堡地院法官藍普瑞克特(Dries Lamprecht)表示,應儘速針對極限冒險運動,訂立法律規範。

他說,「目前的法條不夠明確,南非應禁止這樣的運動。參加的人在彈跳之前所簽署的免責協議書,不足以讓負責人免去刑責。」

根據湯姆森.威爾克斯(Thomson Wilks)律師事務所告訴中央社記者,南非刑罰責任可分兩種,一種是經濟上不自由,另一種是行為上不自由,兩種刑罰都有緩刑。烏卡公司屬於法人,只能判以經濟上不自由。緩刑意指該公司於未來5年內不可有相同事情再發生,否則必須支付政府30萬元罰金。

至於兩名員工沒有處以行為上不自由,只能推斷法官因為於法無據,只好處以罰金以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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