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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索故障 南非弹跳公司被判刑

2012-02-18 10:00 中港台时间|02-18 11: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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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梅玉约翰尼斯堡17日专电)弹跳公司要注意了,顾客意外伤亡或许要负法律责任,一起因弹跳绳索突然故障,造成一死一伤的悲剧,南非约堡地方法院今天以过失致人于死,将弹跳公司及两名员工判刑。

据报导,意外发生于2010年,29岁的塞缪尔兹(Jo-Ann Samuels)与丈夫一起参加弹跳,弹跳时绳索突然故障急速下滑,塞缪尔兹瞬间撞击大石头当场死亡,丈夫重伤。

法官判处乌卡市场弹跳公司罚锾南非币30万元(约新台币120万元),缓刑5年,两名员工各处罚锾南非币10万元,缓刑1年。

此外,乌卡市场公司必须于1周内赔偿未亡人南非币12万元。

约堡地院法官蓝普瑞克特(Dries Lamprecht)表示,应尽速针对极限冒险运动,订立法律规范。

他说,“目前的法条不够明确,南非应禁止这样的运动。参加的人在弹跳之前所签署的免责协议书,不足以让负责人免去刑责。”

根据汤姆森.威尔克斯(Thomson Wilks)律师事务所告诉中央社记者,南非刑罚责任可分两种,一种是经济上不自由,另一种是行为上不自由,两种刑罚都有缓刑。乌卡公司属于法人,只能判以经济上不自由。缓刑意指该公司于未来5年内不可有相同事情再发生,否则必须支付政府30万元罚金。

至于两名员工没有处以行为上不自由,只能推断法官因为于法无据,只好处以罚金以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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