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2012年非法移民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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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03日訊】上篇文章分析了2012年美國移民政策的趨勢,推斷2012年是非法移民非常好過的一年,是可以高枕無憂的一年。那麼,在這個非常有利的一年,作為非法移民應該怎麼做呢?

當我們說2012年非法移民可以高枕無憂時,並不是說您就可以無所事事了;更不是說,綠卡就會像樹上的蘋果,自動掉下來,砸在您的頭上了。我們說的高枕無憂,僅僅是說,移民警察再不太可能像在2011年那樣,於凌晨5-6點鐘摸到您的家裏,將您拷上手銬,強行抓進移民監獄,也不再可能將您關在裡面,度日如年地過上好幾個月,再無情地將您扔上飛機、遣送回國,甚至在您被遣送回國後,還要通知您的家人帶上三萬美金,去換取您的自由。在新的2012年,只要您不是重罪在身,肯定不會被移民警察突然襲擊、逮捕起來,再投進移民監獄。相反,只要您能滿足「一定條件,」還可以調整身分,得到工卡,甚至拿到綠卡。

但請大家注意,這裡比較費解的是,只要您滿足的「一定條件」是什麼呢?新的移民政策沒有具體說明,而是籠統地提出了許多選項,包括您在美國逗留的時間長度、是否有犯罪記錄、是否對美國的安全構成威脅、是否在美國有親屬關係、您與社區的密切紐帶、您在社區的作用、經濟和社會關係、財產狀況、與您母國的關係及往來等等。特別是那些通過合法途徑入境、在美國有公民或永久居民親屬、在美國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固定的工作和收入,這樣的人是不大可能被驅逐出境的。雖然如此,但並非事不關己。您仍要瞅準機會,積極主動出擊,抓緊辦理身分。

對於那些不滿足這「一定條件」的非法移民呢?形勢仍不樂觀。只要去看看美國各地的移民法庭,就會發現,法官們幾乎每天都在發出自動離境(voluntary departure)的判決。雖然新政策不許再隨便驅逐非法移民,但判您個自動離境總可以吧?其目的還是阻止不符合這些條件的非法移民繼續逗留美國,就是敦促他們自動離境。如不接受法官的這個自動離境的判決,那麼馬上下達驅逐令。一旦有了驅逐令在身,就是您再想不走,也由不得您了,除非您能找到新的理由、新的原因,要求法官重新審理。如果被判自動離境後沒有按時離境,那麼一旦被抓,則會面臨坐牢、罰款、和將來10年、甚至終生都不得入境美國。

所以,在這個比較友好的2012年,如果您仍是非法身分,而且仍想留在美國、實現美國夢,同時您又滿足新的移民政策所指的「一定條件」,您一定要盡快行動,趁此大好時機,一舉解決令人頭疼的身分問題。如果您沒有滿足新的政策所指的「一定條件,」則應該盡快聘請專業律師,諮詢和了解哪些途徑可以幫您變被動為主動,怎麼滿足這些條件,進而解決身分問題,而不要被移民警察抓住後讓法官判您自動離境。

總之,2012年剛剛開始。這是一個充滿新的生機和新的希望的一年。希望還在為身分發愁和苦惱的兄弟姐妹們,抓緊時間,充分利用今年的大好光景,解決您的身分問題,並從此與您的家人一起,在美國安居樂業,大展宏圖。

【田律師辦公地址: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Tel:(972)-978-2961; Fax:(817)-977-6831﹔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fangzhong@yahoo.com﹔網站:http://www.tianfangzhonglawfirm.co.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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