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刑訴法修正案遭各界反彈 學者籲暫停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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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目前正在兩會審議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正遭到社會各界的前所未有的反彈。不但是司法界、學府、民間、甚至是大陸的記者都加盟反對的行列。有學者們提出緊急暫緩表決這部刑事訴訟法,認為審議程序違反了《立法法》。也有很多業內人士提出條款中嚴重問題,提出修改建議,還有記者表示親眼目睹他們討論法案後,對此不寒而慄。

3月12日凌晨,大陸的微博居然連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常委會都成了敏感詞遭微博封殺,禁止搜索,頗為諷刺。

學者緊急呼籲暫停表決

據財新網報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3月10日下午已由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表決通過。出現1張反對票、1張棄權票。根據現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立法程序,這一結果意味著刑訴法修正案已經基本定稿。3月14日本次人大會議最後一天,修正案將交由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民間智庫、北京新啟蒙公民參與立法研究中心負責人熊偉剛完成了烏坎村村委會直選的調研,回到北京不久。2月11日上午,他在微博上發了一個:《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緊急微博》,建議本次兩會暫停表決《刑事訴訟法》,因為在審議程序上違反了《立法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並說:「常務委員會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法律案,應當在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法律草案發給代表。」本次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是來京參會後才看到法律草案文本。

熊偉的微博僅僅半天多時間,就獲得很多學者、專業人士、民間的迴響,轉發超過1萬5千多次,評論超過3千。

北京萬聖書園創始人劉蘇裡先生,也發了「鄭重聲明」要求暫停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表決,交全民審議。他說:「全國人大暨各位代表:我鄭重提議,為全體國民利益、國家前途考慮,暫停《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表決,重新審議第七十三條相關規定,必要時,可據法交付全民審議,這符合共和國立憲精神。提議將形成正式文本,於本月14日前提交你們。」

網絡封殺 遏制反對呼聲

熊偉這條引起很大共鳴的《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緊急微博》,不到大半天就被刪除了。同時,因為這個微博中有「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緊急微博」這幾個相關字,因此新浪微博就將此「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緊急微博」作為敏感詞給予屏蔽。

甚至連能組成這組詞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常委會」都屬於敏感詞,屏幕跳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常委會」搜索結果未予顯示。

在兩會期間,會議名稱本身都屬於被禁行列,不能不說是一種莫大諷刺。只剩「人大」兩字還能搜索到一些相關內容。

記者:親眼目睹他們討論法案後不寒而慄

兩會眾多記者雲集京城,有一批敢言記者脫穎而出。大陸陳寶成記者,披露了自己見到的有關內情:「在報導這部法律的過程中,我看到了良知學者的良苦用心,看到了無良學人的阿諛逢迎,看到了弄權者的上下其手,看到了zl(真理)部的自掘墳墓,看到了律師界的悲壯抗爭,看到了同行們的竭力吶喊。前路注定會有坎坷,會有流血,不過總沒有腳長。天總是會亮的,我們走得出這歷史三峽,我們會比這部法律更長壽。」

他還說:「想想吧,十四億人的自由、權利與生命,將由與你素不相識的3,000名所謂議員來決定。他們中絕大多數人懂權力遠遠多於懂法治,卻要決定你的命運,這讓我想起了不學無朮的人要拿手朮刀上台,而做手朮的人就是你,你,還有你!親眼目睹他們討論法案後,我對此不寒而慄。」

高校學者聯名提出25條修正草案建議稿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司法高等研究所十位學者聯名將刑訴法修正草案建議稿25條,於昨日(3月10日)掛號寄至全國人大法工委。研究所主任徐昕教授表示,訴法關係到每個人的自由與安全。出於普通人的恐懼與憂慮,出於法律人的責任與理想,我們都必須發出聲音。

他們其中提出取消「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規定,認為草案增加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之規定,極其危險,將迅速演變成變相羈押,嚴重侵犯人權。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該條款必須取消,無論何種類型的犯罪,皆沒有例外。

他們修改稿中還要求嚴格限制「秘密」拘留及「秘密」逮捕,要求應當把拘留或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應當在拘留後四十八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若無法通知,應在上述時間內通知被拘留人戶籍所在地和住所地的基層社區。

他們還要求嚴格限制傳喚、拘傳的持續時間,排除例外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賀衛方:不通知家屬何意義之有?

這次刑事訴訟法修正案73條「不通知條款」是爭議最大的內容之一。大陸北大著名法學家賀衛方對有關「不通知家屬何意義之有?」進行了闡述,並提請代表留意:「家中一人早晨出門,晚上未歸,隨後不知所終,家人難道不會推斷此中緣由?通知家屬對所謂犯嫌又何助之有?難道因為不告知,於是家人就傻呵呵地以為其外出休假,故暫無消息?立法如此規定,分明是自我抹黑,讓國家形象受損,對偵查本身了無意義。請諸代表留意!」

近日重慶人大代表張明渝在北京被失蹤消息引起很多外媒關注,陳有西大律師披露,張明渝民事代理律師趙曉亮告之,張失蹤已三天,家屬報案,無人受理。陳律師認為這就是刑訴法修正案73條「不通知條款」的現實版,也是中國法治的現狀。

學者楊恆也就「危害國家安全可不通知家屬」這條,提醒所有人大代表說:「別以為你今天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嫌疑犯就沒事了,他們可以讓波小劉、未未愛失蹤,不是一樣讓立軍王失蹤了嗎,也可以讓不厚失蹤。你們這些代表和薄王比,不算甚麼。否決讓你自己失蹤的法律,這是鑑定你是人還是豬的唯一標準。 」

而紐約時報《中國秘密拘押和被失蹤合法化,邁向警察國家》的報導也指出,國家安全派系的崛起是中國最糟糕的趨勢的先兆。73條款是否被採納是中國會向法制前進,還是會成為一個權力不受約束的警察國家的重大信號。

唐吉田律師認為以法的名義公開作惡也是與時俱進。北京有市民表示,全民抗爭,阻止惡法通過。否則,每個公民都會成為受害者,都會被消失。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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