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監管系統看緊維省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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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2日訊】(大纪元記者範翠熙墨爾本編譯報導)為避免「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醜聞,維多利亞州將各內閣廳長的投資和持股置於一個新監管系統下。

據墨爾本時代報報道,近幾個月,數名內閣議員的個人所得受到審查。

環境和氣候變化廳廳長瑞恩•史密斯(Ryan Smith)被迫出售其股份,包括一家收到5千萬澳元政府補助的太陽能公司和兩家參與煤層氣(天然氣)勘探的能源公司。

財政廳廳長羅伯特•克拉克(Robert Clark)和維省自由黨副主席路易士•阿謝爾(Louise Asher)也因在Westpac銀行持有股份受到審查。該公司去年獲得了2億多澳元的政府合同。政府堅持兩位大臣均不允許參與該合同的決策問題。

維省省長百魯(Ted Baillieu)要求22名內閣成員在持股、房產、政治遊說和公共資源利用方面須遵守更嚴格的行為準則。違反者將會受到來自省長的紀律處分,包括被內閣解雇。

這項公眾期待已久的維省高官行為準則是百魯先生競選時的主要承諾,希望借此提升政府的廉潔度。根據該準則,廳長及他們的議會秘書必須公開申報個人所得,任何重大變化須在28天內告知議會。政府首次任命了一名獨立的廉政審計師檢查每一項申報及與公眾利益的潛在衝突。如果發現不妥,議員將被要求出售其股份,放棄控制權,或「做適當的安排,把決策權交給一個新的廳長」。

準則指出「財產、個人投資、養老基金以及家庭成員的利益,將作為審計內容的一部分,廳長和議會秘書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避免衝突或潛在衝突。」行為守則還指出:

•廳長和議會秘書須確保與之來往的說客是合法註冊的,一旦發現未經註冊的說客須向維省服務管理局(State Services Authority)舉報。

•政府將修訂政治遊說守則,前黨政官員或廳長級人員,現作為政治說客或擔任企業、政府部門的負責人,必須公開之前的政治身份。

•如果內閣議員被發現在職位上濫用或浪費公共資源,將受到處罰。

該準則在本周公佈,不過,政府由於用了15個月的時間才完成這份5頁紙的文件受到批評。◇

(責任編輯: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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