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州新法:選舉投票須出示帶照片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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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凌浩編譯費城報導)3月14日,一項議案在賓州眾議院通過幾個小時後,由賓州州長湯姆‧科貝特(Tom Corbett)簽署成為了一個新法律,要求賓州選民在每次選舉投票時必須出示帶本人照片的身分證件。這使得賓州成為全美國選舉身分證要求最嚴格的州之一。

由共和黨控制的賓州和美國其他一些州的立法機關一直在積極地推動要求帶照片的身分證件選舉法案,尋求在2012年大選前生效。支持者說,目的是為了防止投票選舉時的欺詐行為。

在該新法律簽字儀式上,科貝特州長說:「我相信我們需要確信我們的選舉是公平的。」

然而該新法律遭到了民主黨的反對。他們認為這是共和黨的一個陰謀,為的是在今年11月6日的大選中擊敗奧巴馬總統,因為賓州歷來都是一個搖擺不定的州,今年也會是一個極重要的戰場。民主黨認為這一法律是對貧窮選民和少數民族族裔選民的歧視,因為取得帶照片的身分證件不是免費,而且不是很容易。申請這些證件,如出生證和護照,要付錢並可能要等幾個月。新法律規定,在選舉時沒有出示帶照片身分證件的選民必須在選舉後的6天之內向選舉官員補交。民主黨說,6天的時間期限太短,因為像駕照中心和郡選舉辦公室這樣的政府工作機構一般在週末都不上班。

奧巴馬總統競選委員會指責這一新的措施是「針對一個不存在的問題,而且成本高昂」。民主黨國會議員們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發誓要從法律上進行挑戰。

科貝特州長承諾州政府機關將增加幾個小時,以方便選民,特別是老人到賓州交通廳的服務中心取得身分證。今年4月24日的初選將是一個測試。州務卿卡羅‧艾奇麗(Carol Aichele)說,州政府將在9月向登記的選民寄送名信卡,在廣播和電視上做廣告。

賓州以前的法律要求選民第一次在所屬地投票時出示身分證,包括政府開的支票或水電氣賬單。新法律要求帶照片的身分證,包括政府僱員的證件,大學的學生證和老人院的證件,但證件上必須有名字、照片和有效期。

經過3天的激烈辯論,賓州眾議院上週三以104對88票通過了議案。表決時黨派界限明顯,所有民主黨議員都投了反對票,有3名共和黨議員投了反對票。該議案在此前的一周已獲得賓州參議院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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