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多起 美國無酬雇用實習生時代或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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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淑貞編譯報導)美國盛行雇用無酬的實習生,但最近接二連三的出現一些實習生控訴公司未支薪給他們。這些實習生控訴的理由是,公司賦予他們的工作是正式員工的工作,但卻不支薪。而公司所持的理由則是,公司所做的是為了累積受雇者的經驗。

過去很少有人對這種現象提出訴訟,主要是因為這些提告的人必須冒著可能被行業或企業內部列為黑名單的風險,而且能拿回的金錢卻很有限。然而,這些最近提出訴訟者的努力終於得到回報了,一個月之後,這個雇用實習生,卻不支薪的作法,已經是違法的作法。

《時代雜誌》報導,數十年以來,雇用實習生卻不支薪的作法平安無事,但是在那幾個實習生控訴福克斯探照燈公司(Fox Searchlight)後情況就不同了。這幾個實習生控訴他們被賦予生產助理、簿記員、秘書及工友的任務,卻未給予支薪。他們爭辯,這並非是無意識的賣咖啡的工作。這些都是未支薪的人,所填補的入門級職位。感謝掙扎的經濟,公司現在依賴實習生,做入門級工作,而不支付他們工資及福利。

這一訴訟激起其他未支薪實習生的控訴,其中包括戴安納.王對高檔時尚雜誌《哈珀商場》(Harper’s Bazaar)及一名在3月對公共廣播服務(PBS)《查理玫瑰秀》(Charlie Rose Show)這個節目採取法律途徑的實習生。

戴安納.王指出,她未支薪的工作內容是每天在紐約和倫敦之間運送帽子,直到下午4時才能夠吃午餐,經常工作到晚上10點,仍然必須提著重袋穿梭在曼哈頓各地,沒有吃晚飯的時間,並要監督其他八個實習生。她說:「想想看其他這些寄予厚望的春季實習生,將像我與其他的實習生一樣,我就決定,在這個作法繼續下去且變得更糟之前,有人需要出面來制止它,使它得到更好的解決。」

赫斯特公司(Hearst Corporation)拒絕針對王所做的具體指控回應,因為訴訟未決,但該公司發布一份聲明:「我們每個雜誌的實習計劃,都旨在加強那些獲得學分的參與學生之教育經驗,否則完全是遵守適用的法律。我們打算大力捍衛這一事情。」

在2月1日,Outten & Golden律師事務所受理王和其他過去6年來未支薪及支較少薪水的該公司工作之實習生,起訴擁有哈珀集市的赫斯特公司,進行這一類的訴訟。

當大學生從大學課堂到暑期實習,通過每年的儀式,這些未支薪的位置,最終可能達到頂峰。《實習生國家》(Intern Nation)這本書的作者潘林若思(Ross Perlin)說:「我認為我們可能只處於對已經出軌的實習現象,顯著反彈的最早期階段而已。」

實習或拘禁?

最初的實習並未包括在紐約市周圍運送行李這樣的工作。相反地,這些工作是麻醉、放血和注射疫苗。在1880年代及二次大戰之間,實習只出現在醫院。醫學被認為是只能通過觀察和動手操作學習的一個獨特的領域。然而,這些實習已經變成為現代住院醫生的醫療領域。

在1930年代左右,教育及企業領導者開始倡導更無縫地從學校過渡到醫學之外其他領域的工作場所。實習開始向其他領域擴散,首先是公共行政,而後來則是出版業、營銷業及銀行業。

當更多的實習在全美各地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之後,國會通過一序列的法律,規範這些實習工作,包括1947年制訂的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專門勾畫出6點的規定,因為仍有雇用不支薪水給實習生的工作場所,因此這個法律今天仍在使用。根據勞工部的規定,是要支薪給實習生,除非:

1. 實習類似於給予教育環境的訓練;
2. 實習是為了實習生的利益;
3. 實習生不取代正規的雇員;
4. 雇主未從實習生獲得任何直接的利益;
5. 實習生在實習結束時,未給工作的權利;
6. 實習生瞭解到他或她無權領工資的。

直到1970及1980年代,真正的實習才出現榮景。即使在2007年及2008年金融崩潰之前,支薪及不支薪的實習同時都增加了。根據全國大學與雇主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lleges and Employers)報告,在2008年有50%的大學生有實習的經驗,而在1992年卻只有17%而已。但大蕭條加速了這個繁榮。今天估計在150萬個實習生中,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人是不支薪的。

潘林說:「越來越多的人在他們畢業之後,感覺到他們除了接受一份不支薪的工作之外,沒有其他的選擇。為了打入一個行業或得到任何有報酬的工作,你必須做三、四、五次的實習工作。有可能在您30或40歲時,你甚至可能還必須做這樣的工作。」

入門級員工的實習生

當埃里克.格雷特在40歲時,被福克斯探照燈雇用為一名不支薪的員工,為獲得奧斯卡獎提名之《黑天鵝》這部電影工作。因為他的企業背景,格雷特被派到會計部門,在這個部門他攜帶零用現金,提交收據,並確保支票被簽署。最初,他的工作不被標為實習生,而是會計書記。

在他實習期間,格雷特開始做一些關於他的實習是否是合法的研究,而那使他開始思索。格雷特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我衡量我的選擇。我記得看過一篇文章說,無報酬的實習是可以提出訴訟的。在一段時間之後,我意識到我該提出訴訟了。」

福克斯探照燈拒絕對格雷特的指控進行評論。但通過公司的代表發出聲明說:「很顯然地,這些都只是當事人和他們的律師為博得版面,而做出的索賠。福克斯探照燈的實習符合聯邦和各州的所有的法律及法規,支付所需要的工資,或以信貸方案補充個人的學術研究,同時也提供了他們在現實世界寶貴的業務經驗。我們期待積極與這些毫無根據、機會主義的指責對抗。

福克斯及其他公司看起來像要爭論,他們提供大學學分,實習生獲得不支薪的實習,但是格雷特說,他並未於那時在學校註冊,且就他所知,任何其他的十幾個不支薪的實習生也未在那時進學校讀書。

佔領華爾街的影響

當格雷特正考慮法律途徑時,一些其他的事情正在發生:佔領華爾街。年輕人移動的下降是佔領整個文字的一部份,且不支薪實習又完美地融進故事當中。
裴林說:「在這個國家,不支薪的實習已經首次被列為政治問題。有更多的法律意識,且這些訴訟正在助長那個問題。」

然而,實習訴訟不是前所未有的,在1990年代就出現一個反亞特蘭大的公共關係廠商的著名訴訟,可能因為之前實習生擔心他們將會在他們工作的行業中被排斥。此外,即使一個成功的解決也不會讓他們獲得多少錢。

裴林說:「還有一個讓實習生害怕挺身而出的大因素,那就是他們必須冒著可能被行業內或企業內部列為黑名單的風險。為了無法獲得的那些錢,這是一件大的事情。利害攸關的工資也許只有幾千元而已。」

正在與格雷特申請訴訟的另一個福克斯探照燈的前實習生亞力斯.福特曼就說到,他擔心其他電影產業現在將會如何對待他們。福特曼說:「我知道我已經做了可能使我未來將無法被雇用的決定。」

王聽到關於格磊特及福特曼的訴訟之後,她受到鼓舞,因而也採取法律行動對抗赫斯特。然後在3月時,另一個實習生也訴諸法律,這一次是25歲的電影學生,名字叫璐西.比克頓,她在《查理玫瑰秀》(Charlie Rose Show)中當實習生。

比克頓說:「這是如此的根深蒂固,特別是在電影界,您付你的會費。你閉嘴,而且你應該感謝任何的機會。」比克頓又說,如此多的大學生進入職場時,都想說實習將自動帶來就業機會。但是卻沒人質疑是否那些實習生實際上都獲得工資。

比克頓說:「從未有人告訴我,你不認為你的時間是值得支薪的嗎?」《查理玫瑰秀》的執行製片人伊薇特.維加(Yvette Vega)也提供了一份聲明來駁斥這些指控:「我們有信心,我們的做法是在按照適用的法律,並為實習生提供了寶貴的教育經驗。」

在這三個訴訟案之前,勞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宣布,它將加緊努力教育未來的實習生,讓他們知道相關的權利,並告訴雇主聯邦的法律。但對於勞動部來說,採取行動的最佳方式,是直接通過實習生的投訴,但卻很少出現這樣的事情。

然而,有些雇主已改變他們實習的政策,包括雜誌出版商康泰納仕(Conde Nast),而另一些雇主則讓實習生輪調至不同的部門,這似乎為他們提供更多的教育經驗,使得實習生更難以被指派卑賤但重要的任務。雖然結果很難預測,但採取法律行動的威脅卻可能意味著:在今年夏天將提供比以往要少的無酬實習機會。

對於王來說,她在《哈珀商場》的實習說服她那不是教育和培訓,企業之所以使用實習生,是因為他們可以簡單地改善他們預算的底線。王說:「我永遠都想在紐約的時裝業實習。但是我用盡我所有的積蓄,為這一家大雜誌社工作,使他們能夠符合他們的預算。這就是為什麼我做我該做的。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的方式可以讓大家知道發生什麼事。」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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