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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麗君影音授權案 敖育鎧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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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鄧麗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行銷總監敖育鎧等人被控未獲授權,卻將鄧麗君的影音商品簽約授權他家公司,詐得新台幣350萬元。北檢2日偵結,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敖男等人起訴。

檢方原本查出,鄧麗君哥哥、財團法人鄧麗君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鄧長富也涉案,但經查,原來是敖育鎧等人盜刻「鄧長富」、「財團法人鄧麗君文教基金會」的印章,製作假授權書誘騙他家公司上當,且他家公司知情後已對鄧長富撤告,檢方因此將鄧長富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書指出,敖男與嘉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鄭文豪,明知嘉業公司僅獲財團法人鄧麗君文教基金會授權在日本、台灣及中國大陸地區,代為洽談鄧麗君相關商品及業務行銷合作事宜,並未獲得鄧麗君文教基金會授權影音商品,也無商品著作權。

兩人卻因沒錢而共謀,製作假授權書,將鄧麗君的影音商品簽約授權他家公司,詐得新台幣350萬元;案經敖男向他家公司坦承授權書是假造,授權書的「鄧長富」、「財團法人鄧麗君文教基金會」均是盜刻印章所印;他家公司決定報警提告。

檢察官審酌鄭男有偽造文書罪的前科,犯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將350萬元的其中14萬元借給敖男,剩餘336萬元花用一空,至今未賠償被害人,犯後全無悔意,態度惡劣,將鄭男依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求刑2年。

至於敖男部分,檢察官審酌他主動告知偽造行為,致使被害人未再支付100萬元,且全案僅取得14萬元借款利益,將他依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論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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