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南美國華盛頓DC報道)前華盛頓DC市議會主席布朗(Kwame Brown)6月8日(週五)承認兩項罪名指控:重罪欺詐、違反城市競選法。一夕之間,布朗從一顆耀眼的政治明星變成一名重罪犯。
6月6日(週三)布朗被聯邦當局以「銀行欺詐罪」控上法庭,幾個小時後辭去華盛頓DC市議會主席一職。6月7日,布朗再被指控於2008年議員選舉中違反特區競選法。
6月8日第一次出庭,布朗就承認自己在一份申請住房貸款和貸款購買摩托艇的文件中,把「3」字擅自改成「8」字,使他每年的薪酬虛增了5萬美元。銀行欺詐罪的最高刑罰可長達30年監禁,但聯邦當局基於他的認罪協議,將判處布朗最高6個月的監禁,於9月20日宣判。
他的另一罪名是違反城市競選法規:禁止50元以上的現金支出。該項罪名也將面臨長達6個月的監禁。
審判當天,法庭座無虛席,23分鐘的聽證會後,布朗和他的律師庫克走到法院門口的台階上,面對一大群記者,布朗宣讀了一份充滿感情化的、痛悔的聲明。
「我在這個城市擔任過7年的公職,」他說: 「我愛這個城市。為這裡的居民工作,一直是我的榮幸。我每天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但六年前,我做了一些非常嚴重的錯誤和判斷。我為這些錯誤承擔全部責任。」
「政府沒有指控我開支不當,偷竊或不當使用競選資金,」他補充說:「無論是我2004年、2008年或2010年競選活動的任何競選資金,我沒有盜用或不當使用這些款項。」
幾個小時後的第二次出庭,布朗再次表現得很壓抑。後來,庫克說:布朗認罪,原因是「他不想把這個城市和他的家人捲入一場戲劇化的審判之中」。
(責任編輯:方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