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琴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悉尼機場一家免稅店因在機場的禁區出口處陳列超過250箱的香煙而違反了紐省公眾健康煙草法,日前被罰款40萬澳元,此案被稱作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訴訟案。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2009年12月,紐省健康廳檢查員在悉尼機場發現, Downtown免稅店Mega B分店(Downtown Duty Free Mega B)展示了超過250箱的香煙後,並將其告上法庭。
該免稅店堅持認為候機區域是聯邦法律的管轄地。省健康廳則強調儘管機場受聯邦政府管轄,但其在紐省政府的區域範圍內,因此紐省法律在裡面依然起作用。
去年3月份,紐省檢查機構連續三次在Mega B免稅分店的開放貨架上發現包括雪茄煙在內的煙草品。
省健康廳認為擺放煙草品違反了2008年公眾健康(煙草)法規以及嚴格的煙草廣告規則。
根據最高法院的文件顯示,Downtown免稅店擁有者、總部位於蘇黎士的紐安斯集團(Nuance Group)辯解說,機場的Mega B免稅分店不在紐省政府的管轄範圍之內,因此應該履行聯邦煙草法的規定。他們還說,店家將健康警告陳列在煙草品的上方,是符合煙草法規的。
紐省律法廳健康專家史密斯(Greg Smith)認為,紐安斯集團的辯解是錯誤的。他說:「如果該集團之舉可被接受,那日後便會不斷出現根據聯邦煙草法規,合法推廣或使用完全由煙廠包裝的煙草品大型廣告宣傳。
法官霍爾(Peter Hall)發現,健康廳可證明Mega B免稅分店位於紐省的「公共區域」,任何機場禁區工作人員均可在此自由出入。
法官判紐安斯集團被罰33.75萬澳元,並支付健康廳5萬元的法律訴訟費。他說,對煙草零售公司必須發出威懾性的警告。
紐安斯集團對此未置可否。
(責任編輯:瑞木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