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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達醉駕 向總統呼冤

2012-06-08 18:14 中港台時間|09-17 04: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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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08日訊】女星阿曼達•貝尼斯(Amanda Bynes)於4月初時酒醉駕駛一輛白色寶馬車兼撞向警車後逃逸被捕,面臨牢獄之災。

好萊塢警方日前終正式落案起訴她。由於案發時阿曼達拒絕接受呼氣或血液測試,因此她醉駕罪成被判入獄的機會甚大。

而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阿曼達竟在twitter向美國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呼冤,寫道:「(美國總統)奧巴馬啊!我沒有醉駕請你解僱當日拘捕我的警察吧!我亦沒有撞警車不顧而去。」◇

(責任編輯:陳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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