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琮文綜合報導)帶寵物狗一起逛街、散步,這樣的場景常見,但近日,有湖北民眾發帖指出,在飯店目睹「人狗同食」的事件,而且狗狗用的是人的餐具,網友向服務人員提出抗議卻遭拒,並稱「國家沒規定不準這樣,而且又沒影響到你」,事件引發網友爭議。
6月27日,網友「BAOBAO8」在宜昌一本地網站上發帖稱,他去宜昌某飯店吃飯,鄰桌女生帶一小狗,讓人「吃不下」的是,狗用的竟是人的餐具。網友還將當時拍攝的圖片上傳到網上。
這位網友表示,他當即提出抗議,但是服務員回答,「國家沒規定不准這樣,而且又沒影響到你。」
此帖子立即引來網友的熱議,多數網友不讚成「人狗同食」,認為飼主應該尊重其他客人,不能把公共場所當成自己家;也有網友認為在公共性的餐館這樣做,不由得擔心餐具的衛生問題,還有網友建議,外出用餐時,飼主可以自備寵物碗。
現在養寵物的人很多,而類似「人狗同桌」的現象並不少見。宜昌一名鄭女士說,前幾天氣溫高,和家人朋友大老遠跑到下牢溪去游泳。一群人玩得正開心,忽然聽到朋友一聲尖叫,原來她身邊鑽出一隻大狗,「狗全身漆黑,張著嘴游來遊去,現在想起來都害怕。」
無獨有偶,徐先生也有過與狗同草共臥的嚇人經歷。一天,他躺在草坪曬太陽,忽然聽到身旁有狗的喘氣聲,側身一看,一隻金黃色大狗的鼻子正慢慢向自己湊來,他嚇得一下站了起來。
對此,附近的十餘名市民均表示,對於公共場所內,人和寵物共同出現,特別是同桌進食的情況無法接受。甚至有市民稱,遇到過狗主人讓狗叫她阿姨的情況。
對餐館允許「人狗同桌」一事,宜昌律師陳守邦認為,餐館允許寵物與客人同桌進食,有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既違反社會公德,也屬於違法行為。
陳守邦則指出,依照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經營者的放任,客觀上損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另外,寵物與客人同桌共食,對消費者人身安全也構成了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