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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自用車燃料費開徵 七成車主尚未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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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0日訊】(據中廣新聞林麗玉報導)台北市監理處今天(二十號)表示,今年度臺北市自用小客車的燃料費,仍然有七成車主,尚未繳納,提醒自用小客車車主,在七月三十一號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台北市監理所表示,今年度的自用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間,從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截至目前為止還有七成車主沒有繳納,臺北市監理所特別提醒,台北市的車輛所有人,請儘速在7月31日前繳納,逾期沒有繳納,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300元以上到3,000元以下罰鍰,並依規定程序,移送強制執行。監理所表示,沒有收到繳納通知書的汽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統一、 全家、來來OK或萊爾富超商設置的多媒體資訊機上查詢、開單及繳費,或就近到公路監理機關繳納。

提醒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不會以電話通知車主以ATM辦理轉帳退費,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如果接到陌生人電話,應先行向各區監理所查詢確認,同時呼籲車主不要將證件交由陌生人辦理退費,以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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