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城管局聘千人「搶錢」 罰款可提成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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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1日訊】日前,湖南邵陽城管局招聘1000名市容監督員查違章停車,監督員所收罰款和停車費全額上繳給區財政,及時結算後,其中80%返還獎勵給監督員。城管局稱,他們將執法權委託給監督員,讓他們替城管執法。有律師表示,這種做法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據《瀟湘晨報》報導,8月16日,張先生驅車到邵陽城區辦事,在邵陽市區的十字路口等紅綠燈時,突然有人敲打他的窗戶,要罰他10塊錢。隨後三四個人一擁而上,在路中間將他的車包圍了起來。

張先生表示,自己打開窗戶詢問才知道,這些人是「市容監督員」,而罰款的理由是他在等綠燈時,臨時停車,車輛壓住了斑馬線。

張先生說,自己開了5年車,還是頭一次遇到監督員罰款,開罰單的人連制服都沒有,只在手臂上圍了個紅袖章。由於自己急著辦事,張先生無奈之下交了10塊錢作為罰款。「不知道他們是城管還是交警,憑甚麼對我進行罰款?」張先生認為,10塊錢是小事,但是對於這種不明不白的罰款,「應該有一個說法。」

8月17日,《瀟湘晨報》記者開車前往邵陽市某十字路口。據實地觀察,該路口的斑馬線並非設置在車輛等候區的前方,而是設在等候區的中間。因此,駕駛員一旦不能準確判斷前方的間距就可能停靠在斑馬線上。

「這次罰款10塊錢就算了,本來要罰50塊的。」一輛麵包車在路口恰好跟隊進入等候區,停在斑馬線上。此時,立即有一男一女圍住麵包車,男子對司機開了罰單。司機從窗戶中遞出10元錢,男子給了一張票據後放行。

上午10時許,一輛灰褐色私家車在臨時停車的情況下壓住了斑馬線。這是,旁邊的人行道上立馬走出一個身穿黑色短褲和拖鞋的墨鏡男,敲打車主的窗戶,並拿出一張紅色單子,準備對其進行罰款。《瀟湘晨報》記者下車拿手機進行拍照,墨鏡男發現後離車而去。

記者在路口的一處拐角追上墨鏡男,查驗其胸口的工作牌得知,對方是「市容監督員」,來自「百春園街道辦事處」,當記者質疑他們是否有執法權時,幾名工作人員隨後四散而去。記者發現,這群人大多年齡在40歲到60歲之間,都未穿制服。

記者找到分管該路口轄區的邵陽交警大祥區大隊二中隊。一位姓肖的負責人稱,這些監督員可以勸導違章停車的行為,但是否可以罰款則和交警大隊無關。記者追問這些監督員是否有權力罰款,對方稱「這個要問城管或者街道」。

百春園街道辦公室負責人證實,這些開罰單的人確實是市容環境督察員,除該街道外,全市的監督員有上千人,分佈在城內各區。至於這種處罰權是誰授予的,該街道負責城管工作的副主任稱「具體要問市政府和城管局」。

在邵陽市城管局,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全市總共招聘了1000名監督員,從8月1日開始工作,每個區各分配了幾百名。

該工作人員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市容環境監督員執法手冊》,其中在《管理辦法》的第十三條中寫道:「監督員實行崗位補貼加獎金的薪酬制度。崗位補貼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財政統一撥付到區。監督員所收取的罰款和停車費全額上繳區財政,由區財政按票據及時結算,80%返還獎勵給監督員本人……」

城管局法制科的一名陳姓工作人員稱,城管局將執法權委託給監督員,讓他們代替城管執法。對方同時確認了80%返還一說。

湖南的王英帥律師向《瀟湘晨報》表示,市容監督員本身沒有執法權,依法也不應當成為受托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其只能對公民的不文明或違法行為進行勸導,但是不能進行罰款等處罰。此外,所有罰款均應上繳國庫,而不能由處罰機關擅自挪用,邵陽市將上述罰款金額的80%返還給市容監督員作為工資,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此現象引起民眾關注並熱議,民眾感歎:神奇的國度無奇不有!也有民眾表示:中國最可怕的就是這種政策隨意性。

「楠楓宇」說:敢情從小到大每次考試寫的「依法治國」都只是兒戲。

「江南無語」:看來城管也升級做老闆了,出事了可以推脫了。你明白。

廣州市民:這回好了,領導們可以坐在有空調的辦公室收錢就行了。出問題後還有臨時工擔著。一舉兩得啊!

新浪網民:城管也玩便衣,就算他們再怎麼亂你也沒地方告了,就算告了也可說是冒充的。好高明的手段啊。

陝西市民:這種亂彈琴的事只有也只有亂彈琴的和不作為的政腐部門做得出來!真他媽有才!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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