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侵吞工會資金案 澳總理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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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總理吉拉德在當律師時,為其前男友兼客戶設立公司,該男友侵吞工會資金,而吉拉德本人可能也已經觸犯西澳企業法。雖然吉拉德本人一直否認與此事有任何關係,甚至毫不知情,但是隨著舊聯繫人的接連出現和舊賬的呈現,吉拉德恐難逃干係。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吉拉德當時對律師事務所斯萊特-戈登(Slater & Gordon)負責人說,該公司是為了選舉籌集基金設立的。然而公司的申請報告及在「西澳人」上刊登的廣告,都稱該公司的目標是「為了提升工作場所安全性」。

根據1987年的公司企業法,對公司營運目的的錯誤聲明罰金最高可達500澳元。但是西澳商業部門發言人表示,此違規行為必須在一年內發現並處罰。

吉拉德的一位發言人週三稱,吉拉德一再聲稱她沒有做任何錯事,稱她對該公司侵吞工會資金的事完全不知情。

去年已經有2位記者由於追蹤此事而丟了工作。最近又有一位退休的墨爾本律師諾維奇(Harry Nowicki)站出來,重翻澳洲工人工會(AWU)的舊賬。他說他曾收到一份手寫的「工作場所改革聯合會(WRA)」的申請表。

吉拉德的前男友、當年的澳洲工人工會秘書威爾遜(Bruce Wilson)在1991年即與吉拉德相識,那時吉拉德是斯萊特-戈登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工業律師。

吉拉德在2007年接受採訪時說,那時她「年輕天真」,愛上了威爾遜。之後,威爾遜被指控貪污了50萬澳元工會資金。

在發現由威爾遜開設的好幾個未經工會授權的銀行賬戶後,工會官員於1995年揭發其涉嫌欺詐,調查中發現威爾遜用貪污的錢在墨爾本買了一幢房子,放在布萊維特先生的(Ralph Blewitt)名下。布萊維特為了避免自己遭到訴訟,才開口談論這些事情。

而作為調查吉拉德涉案律師的彼得.戈登(Peter Gordon)則說:「沒有明確或間接地證據表明吉拉德曾參與其中任何不當行為」。

斯萊特—戈登事務所的另一位合夥人布朗尼(Nick Styant-Browne)最近已公開表示,1995年,吉拉德在案發後,突然去休假,而且於1996年5月3日正式辭職離開律師事務所,恐絕非偶然。

布朗尼說,他將此事談出來是為了確保公眾對吉拉德的離開有一個真實的瞭解。「我對可能出現或已升溫的政治結果毫無興趣。」他說。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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