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成戰場 電腦手機巨頭爭相來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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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亦笑德國報導)商場如戰場,雖不見硝煙瀰漫,也打得熱火朝天。今天谷歌對微軟侵權,明天三星剽竊了蘋果,後天高通又給谷歌下了戰帖……這紛繁複雜的商戰劇,對看客是「世事如棋步步新」,對商家是「你方唱罷我登場」,而德國逐漸成為各路豪傑爭相提訴的主戰場。

通信領域頻打專利戰

毫不誇張地說,專利權已日漸成為通信領域各大公司競相追逐的「寶藏」,圍繞專利權展開的爭奪戰,在業內已經發展成一場大混戰,幾乎所有叫得出品牌的公司都無一例外地被牽扯進來。蘋果分別跟谷歌、微軟、三星、HTC、諾基亞等交過戰;谷歌先後與微軟、臉書、高通等打過官司;華為也曾與思科、中興、摩托羅拉等對簿公堂。

通信界之所以一直專利糾紛不斷,主要是因為此領域商業競爭異常激烈。一方面,新技術層出不窮、產品更新換代極快,一些業內的傳統企業需要不斷祭出專利訴訟的手段,對新興品牌、新式產品加以遏制;另一方面,一些擁有技術優勢的大公司,必須通過頻繁的專利訴訟,來確保自身技術研發的現有成果和利益不會流失。

如果想在訴訟官司中佔據主動,各大企業就必須加強專利儲備建設。以谷歌為例,他們之所以不惜以125億美元的天價收購摩托羅拉,很大原因就是看準了摩托羅拉多年發展中所積累的2萬多項專利,特別是與安卓(Android)系統相關的技術產權。擁有了摩托羅拉龐大的技術專利支持和安卓操作系統,谷歌就可以在手機領域與蘋果一較高下了。

處理侵權官司德國稱霸

既然侵權官司直接服務於商業競爭,那麼在哪打官司既能節約成本又能取得實效,就成了各大跨國公司首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據《紐約時報》報導,根據慕尼黑律師事務所Meissner Bolte的統計,歐洲多達2/3的專利案件都是在德國提起訴訟的,而且大多集中在杜塞爾多夫、曼海姆和慕尼黑三個地方的法院。杜塞爾多夫高等地方法院法官庫訥(Thomas Kuehnen)也表示,每年提交到英國和荷蘭的專利訴訟官司約為50起,而德國卻高達1,300起,約有半數都在杜塞爾多夫審理。可以說德國已成為這些跨國公司專利角逐的主戰場,而他們選擇德國的原因主要有四點:

一.快!德國法院處理專利訴訟相當高效,杜塞爾多夫地方法院審理專利權訴訟,從提訴到一審判決通常是15到18個月,在曼海姆則更快,為8到10個月,這比起在美國常常拖上2到3年的時間要快得多。而且德國的訴訟程序相對簡單,所有案情都通過書面呈交,並沒有美國式的證據交換環節,也不像英國那樣,律師必須以口述形式陳述案情。在英國庭審時間最多長達14天,而德國開庭平均只需3小時,法院可能會在一天內針對多起專利訴訟案開庭。

二.省!在德國打訴訟官司很省錢,並不是因為德國的律師費便宜,而是德國人處理案件很高效、不拖沓,所以節省了時間也就等於節約了律師成本;另外一方面,在德國不像在英國,律師需要那麼多天出庭進行陳訴,出庭費自然下降。

三.權威!經手的官司多了,德國法官處理起專利訴訟案一般都很有經驗,判決也極具權威,很多歐洲國家在處理類似案件時,都會參考德國的判決結果。比如杜塞爾多夫在新世紀的一個裁決,就使得有關「MPEG 2」技術的數百起官司得到了解決,這項判決也為業內一份重要的和解協議奠定了基礎,該協議涉及54個國家的700多項專利。

四.實效!德國在歐洲經濟中的重要地位,使得那些想征服歐洲市場的大公司,首先要考慮訴訟官司在德國打的效果如何,很多企業都表示,如果產品最終無法在德國銷售,那在其它地方銷售也就意義不大了。所以只要能在德國打贏官司,達到禁售競爭對手產品的效果,那基本就已佔盡了商機,能給企業帶來相當豐厚的利益回報。

基於這四大優勢,德國在處理侵權官司方面可謂具有霸主地位。雖然英國倫敦和荷蘭海牙都在與德國爭奪歐洲專利訴訟的核心地位,但英國受制於法律成本太高,荷蘭有礙於經濟規模過小,而德國則是天時地利人和,諸項優勢佔盡先機。

訴訟制度恐被濫用

凡事皆有兩面,德國的訴訟制度雖然有其優勢,但也必然有其軟肋。今年4月,微軟突然爆出因擔心與摩托羅拉的專利糾紛對其產生不利影響,決定將歐洲軟件分銷中心從德國遷至荷蘭。微軟這一重大舉措也引起了人們對德國專利訴訟制度的熱議,專家認為這項制度在德國正遭到濫用,恐怕會阻礙企業的創新步伐。

通常在對於「不可挽回的損失」無法確定的情況下,美國專利制度只是讓法官有權判定被告給予原告成比例的賠償,而非直接做出禁止爭議產品進行銷售的判決。而在德國,如果法院確定某家公司持有一項合法專利,只要原告提出禁售要求,德國法院就會頒布這種處罰,甚至是在侵權訴訟還沒有定論的訴訟階段,產品就已經被禁售了。

比如2012年蘋果提告三星侵權的案件中,訴訟期間三星的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就已經不能在德國上市了。後來杜塞爾多夫地方法院判決蘋果勝訴,禁止在歐盟地區銷售三星Galaxy Tab 10.1,之後又改判只限在德國地區禁售。三星只好修改產品並更名為Galaxy Tab 10.1N重新在市場上推出,前後的經濟損失相當巨大。

一些企業呼籲德國議會對這種訴訟制度做出改革,以更好地保護企業免遭此類訴訟的滋擾。2009年,二百多家中小企業建立「遊說組織」,想要敦促政府改變這種專利訴訟制度。這個組織的成員主要是軟件和硬件廠商,但迄今為止並未能說服德國議員。該組織執行主任薩莫(Johannes Sommer)曾對媒體表示,企業最怕的就是受到那些旨在干擾其業務的專利訴訟。而德國是一個對專利持有者非常友好的國家,只要專利持有者在德國提起告訴,通常勝算都很大。其實早在2005年,德國議會就一致通過了一項非約束性決議,敦促對德國專利申請制度做出改變,避免遭到濫用,但這項呼籲至今也未能轉化為實際行動。

附錄:德國重要電子產品專利訴訟案一覽

微軟告摩托羅拉
2012年7月
曼海姆地方法院裁定,摩托羅拉移動對微軟文件定位表造成侵權
微軟勝訴

谷歌(摩托羅拉)告蘋果
2011年12月
曼海姆地區法院判決,蘋果手機中分組射頻系統中的一項技術對摩托羅拉造成侵權
谷歌(摩托羅拉)勝訴

2012年
曼海姆州法院判決,蘋果手機的電子郵件「推送」服務對摩托羅拉移動造成侵權
谷歌(摩托羅拉)勝訴

蘋果告谷歌(摩托羅拉)
2012年3月
慕尼黑法院判決,摩托羅拉移動在其手機產品中侵犯了蘋果的照片管理技術
蘋果勝訴

2012年7月
杜塞爾多夫州法院判決,摩托羅拉Xoom平板電腦並未抄襲蘋果iPad
谷歌(摩托羅拉)勝訴

蘋果告三星
2012年7月
杜塞爾多夫地方法院判決三星平板電腦Galaxy Tab 10.1對蘋果造成侵權
蘋果勝訴

諾基亞告蘋果
諾基亞在德國杜塞爾多夫、曼海姆等地對蘋果提起訴訟,指責蘋果未經授權擅自在iPhone、iPad和iPod Touch中使用了諾基亞持有的13項專利。
還未判決

(責任編輯: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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