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兒童權利修正案」將於11月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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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葉舟都柏林報導)9月19日,愛爾蘭政府公佈了兒童權利的憲法修正案的措辭。11月10日將舉行全民公投對其表決。表決通過後兒童的權益將進一步受到法律保護,更新的內容包括在特殊情況下,為了保護兒童的權利,政府可以代替父母對問題家庭的兒童實施監護和保護。

政府公佈的兒童權利憲法修正案的措辭已經由內閣通過,修正案中計劃更新的內容主要包括:

1.國家承認並肯定所有兒童的天賦的和不可動搖的權利,國家應儘量採取可行的辦法,用法律保護和維護這些權利。

2.在特殊情況下,不管孩子的父母的婚姻狀況,如果父母沒有對履行責任,導致他們的孩子的安全或福利受到任何損害或者影響,國家作為共同利益的監護人,按法律規定按比例的方式,取代父母對孩子實行監護權,保護孩子的天賦權利。

3.對於那些領養孩子的養父母,如果在一定時間裏沒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父母的義務和責任,沒有讓孩子獲得最佳的利益。相應的法律規定出臺用以以保護孩子的權力。

4.為了保護兒童的權益,對於那些自願把自己的孩子送去領養,和領養孩子的狀況,應該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5.法律應該規定執行決議的所有法律程序:

(1)由國家作為公共利益的守護者,防止任何兒童的安全和福利受到損害為目的,法律應該規定在執行決議中的所有法律程序。

(2)關於收養、監護或托管,或接觸任何孩子,孩子的最佳利益應該為首要考慮。

決議第一條中闡述保護兒童權力的具體實施程序,應該有儘量可行的法律適用於那些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見的孩子,在考慮了孩子的年齡和成熟程度的情況下,孩子的意見應該被評估。

兒童部長弗朗西斯•菲茨傑拉德(Frances Fitzgerald)鼓勵民眾參加公投的辯論。
她說,孩子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才能從父母身邊帶走,這一新變化主要是為了保證兒童的權益。「她說我們不得不看到一些孩子在這樣的家庭中遭受痛苦,相關法律的這一新變化只是一個適度的反應。」

菲茨傑拉德還說這一法律變化的目的不是想讓政府干涉家庭,而是讓孩子受到父母應有的照顧。政府也會努力幫助這些問題家庭。

同時她堅持在公投立法時加入在執行過程中允許孩子表達意見。對有人提出如果這樣讓孩子來公開說出家庭的狀況,對孩子是一種壓力的意見,但她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

憲法修正案的措辭可從childrensreferendum.ie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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