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叶舟都柏林报导)9月19日,爱尔兰政府公布了儿童权利的宪法修正案的措辞。11月10日将举行全民公投对其表决。表决通过后儿童的权益将进一步受到法律保护,更新的内容包括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儿童的权利,政府可以代替父母对问题家庭的儿童实施监护和保护。
政府公布的儿童权利宪法修正案的措辞已经由内阁通过,修正案中计划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并肯定所有儿童的天赋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国家应尽量采取可行的办法,用法律保护和维护这些权利。
2.在特殊情况下,不管孩子的父母的婚姻状况,如果父母没有对履行责任,导致他们的孩子的安全或福利受到任何损害或者影响,国家作为共同利益的监护人,按法律规定按比例的方式,取代父母对孩子实行监护权,保护孩子的天赋权利。
3.对于那些领养孩子的养父母,如果在一定时间里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父母的义务和责任,没有让孩子获得最佳的利益。相应的法律规定出台用以以保护孩子的权力。
4.为了保护儿童的权益,对于那些自愿把自己的孩子送去领养,和领养孩子的状况,应该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5.法律应该规定执行决议的所有法律程序:
(1)由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防止任何儿童的安全和福利受到损害为目的,法律应该规定在执行决议中的所有法律程序。
(2)关于收养、监护或托管,或接触任何孩子,孩子的最佳利益应该为首要考虑。
决议第一条中阐述保护儿童权力的具体实施程序,应该有尽量可行的法律适用于那些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的孩子,在考虑了孩子的年龄和成熟程度的情况下,孩子的意见应该被评估。
儿童部长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Frances Fitzgerald)鼓励民众参加公投的辩论。
她说,孩子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能从父母身边带走,这一新变化主要是为了保证儿童的权益。“她说我们不得不看到一些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中遭受痛苦,相关法律的这一新变化只是一个适度的反应。”
菲茨杰拉德还说这一法律变化的目的不是想让政府干涉家庭,而是让孩子受到父母应有的照顾。政府也会努力帮助这些问题家庭。
同时她坚持在公投立法时加入在执行过程中允许孩子表达意见。对有人提出如果这样让孩子来公开说出家庭的状况,对孩子是一种压力的意见,但她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宪法修正案的措辞可从childrensreferendum.ie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