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首爾27日法新電)南韓最高法院今天宣判,首爾教育廳長被控賄賂罪名成立,判處1年徒刑並免除教育廳長職位,全案定讞。
郭諾賢去年遭到起訴,罪名是在2010年參選首爾市教育廳長時,以2億韓元(18萬美元)賄賂競選對手,以使對方退出選舉。
地方法院今年1月判決郭諾賢行賄罪名成立,但只處以3,000萬韓元罰款。
4月間,上訴法庭認為地方法院判決太過寬容,改判1年徒刑,最高院今天維持上訴法院原判。
郭諾賢被捕後已羈押4個月,只須服完其餘8個月刑期,不過他將被免除教育廳長一職。
郭諾賢1月間被定罪之後,因為多次上訴,仍保留廳長職位。(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