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秦永敏王喜鳳結婚情況通報(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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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9日訊】關於我們的結婚契約和結婚誓詞繼續有效的共同聲明

秦永敏:由於被迫長期分離中高壓之下的交流出現誤解,秦永敏在20號通報中對王喜鳳的意思做了錯誤解讀,宣佈暫時中止執行兩人的結婚契約和誓言,現經和王喜鳳聯繫,確認了雙方的相愛關係具有至上性,兩人沒有理由不繼續遵守契約和誓詞,這些契約和誓詞對秦永敏王喜鳳具有神聖性,對社會具有和結婚證同等的法律效力。

王喜鳳:通過法律確定的夫妻不等於是真正的夫妻,夫妻之間只有在精神和思想上高度一致,才能夠有真正的愛情,才能夠建立真正的婚姻。我們都是精神貴族,故我們的靈魂永遠不會被金錢和權力所綁架。無論世事如何變化,都不能使我們兩顆真摯相愛的心分開。我們將繼續遵守契約和誓詞,這些契約和誓詞對王喜鳳秦永敏具有神聖性,對社會具有和結婚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秦永敏 女方:王喜鳳
2012.9.28

附件三個:
1. 秦永敏王喜鳳締結婚姻契約
2. 新郎秦永敏致辭:感恩圖報
3. 新娘王喜鳳致辭:追求奉獻

附一:秦永敏王喜鳳締結婚姻契約

男方:秦永敏 身份證號 420107195308110531;1953年8月11日出生; 祖籍湖北鄂城;住武漢市青山區紅鋼城17街坊30門四樓7號。20世紀90年代初曾有短暫婚史並育有一女,目前在讀大學。

女方:王喜鳳 身份證號 140225197510024020;1975年10月2日出生;
祖籍山西大同渾源;網名:mz鑒湖女俠。有婚史並有一子,目前在讀小學。

以上男女雙方通過自由戀愛,強烈感受到和對方在知識能力上能互補,在精神上高度契合,人品上彼此欣賞,情感上珠聯璧合,通過充分的交流溝通,茲決定締結本婚姻契約:

第一,兩人共同決定,締約之日即開始辦理結婚證,以完成結婚的法律手續。

第二,由此開始,雙方的一切財產為兩人共同所有,一切經濟負擔(包括雙方從前的孩子教育和撫養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三,兩人共同決定,將在辦理結婚證後十天之內操辦婚禮婚宴,邀請雙方的親朋作為二人結婚的見證。

第四,兩人共同決定,將在婚禮婚宴之後三天內離開武漢進行蜜月旅行,旅行方式為象徵性的走遍祖國西北東南。預定旅行途經地為向西至成都,再向西至拉薩;然後北上經山西渾源、河北保定前往中國人民的首都北京,再繼續北上到哈爾濱;在哈爾濱稍作停留後,向東南方折回上海;再從上海前往杭州,最後從杭州南下廣州。由此完成祖國西北東南的巡迴旅遊返回武漢。(在此特別聲明,秦永敏雖處於「剝奪政治權利」期間,旅行結婚為當代世界普遍慣例,會見親朋是不可剝奪的人權,因此任何方面不得無理為難,當然,秦永敏也承諾,在結婚旅行期間不從事政治活動。)

第五,兩人誓言,將相親相愛,互敬互讓,誠信忠貞,同甘共難,生死不渝,榮辱與共,直至化為一縷青煙消失在大自然的無限循環之中回歸於無。

此契約人神共證,若有違反當受天懲。

締約人:男方 秦永敏 女方 王喜鳳
2012-4-30於武漢

附二:新郎秦永敏致辭:感恩圖報

親人們,朋友們:大家好!

今天能站在這裡,我心中充滿了感恩之情!

首先我要感謝天地自然,它是我們地球生靈的的化育者,是造物主,我們如果不感謝它們甚至虐待它們,我們就會自取滅亡,正因此,人類現在需要尊奉的是生態至上主義,我需要的是感謝自然,尊重自然,最後回歸自然。

其次我要感謝我和王喜鳳的父母,他們是我和王喜鳳的生養者,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現在他們都已經離開人世,我要在此向他們致以深深的感謝和緬懷。

第三我要感謝王喜鳳女士,不是她不畏艱險千里迢迢前來相聚,我就沒有一個情投意合能共患難的好老婆!

以上三點,正是中國古代婚姻拜天地的內容,我們現在的這些儀式,無非是當代形式的拜天地。現在,我們就: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對拜!

在此,我還要感謝眾位親人。大家知道,我這一生非常坎坷,在我於死亡之海掙扎的那些年頭,是我的親人一次次為我送去了救命圈!

大家知道,在那種地方,很多好漢是走著進去抬著出來的。而這種情況並不需要額外施加暴力,僅僅是極度惡劣的飲食和絕望的環境就可以造成。
只是因為有家人按時送牢飯,送親情,我才能健康的活了出來!

在此,我尤其要感謝來自全國各地的友人!!為此,我首先要重複一句我的四川朋友,現在已經陷身囹圄的陳衛先生的一句話,前年我剛回來的時候,陳衛來電話對我說:「我們比親人還親。」
事實正是如此!

今天在座的絕大多數來賓,都和我素昧生平,但是,你們卻為了我的個人私事,不遠千里從北京,從上海,從廣州,從成都,從哈爾濱,從我國的東南西北趕來!

而且,很多朋友在我前年出獄的時候就趕來過!
是你們,在我身陷囹圄的時候為我大聲疾呼,絕食抗爭。
是你們,在我出獄時慷慨解囊,以便讓我度過最艱難的時期。
是你們,始終對我關愛有加,不棄不厭,高度關注,大力支持。
從社會人的角度說,正是你們給了我生命!給了我意義!!給了我價值!!!

我只是一個小學生,一個下鄉知青,一個工人,一個坐穿牢底的囚犯,何德何能,值得你們這樣垂青?所以,我尤其要感謝你們這些來自四面八方的友人!
我要按你們希望和需要的方式感激你們,發誓不辜負大家的期望,和大家一起來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我們的事業是偉大崇高的,正是偉大的事業使我們走到了一起,使我們比親人還親,為了我們的偉大事業,我還會一如既往的追隨大家,繼續努力奮鬥!!!

在此,我還應該感謝我們的政府。大家知道,我們的政府是全能政府,手眼通天無處不在。我也確實誠邀我們的政府光臨此會,他們也已經賞光蒞臨。

在此,我要告訴政府,也告訴大家:我相信,今天,我能在這裡舉行婚禮,應該說是政府當局對我幾十年來倡導的「全民和解,人權至上,良性互動,和平轉型」的一個良好回應,我希望,並且相信,我們的政府,最終能夠明智的採納這一方針。

若果如此,這個政府就更值得感謝,因為如此一來,國家幸甚,民眾幸甚,政府也幸甚!

最後,我要感謝我自己!作為一個小學生,我能半個多世紀一路走來,是因為我十四歲時就立志,並且寫下了這樣一個終生奉行的警句:活著,就有理想;存在,就得奮鬥!

任何個人都是渺小的,鄙人尤其渺小。個人只有依附於偉大的事業,才可能實現自己的價值。如果我停止了為一個偉大的社會理想而奮鬥,我的社會生命就終結了,我的現實價值就歸零了。但是……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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