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王立軍案可判死 輕重視薄熙來下場

【大紀元2012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惠綜合報導)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妻子谷開來被控故意殺人案審結後,案中另一關鍵人、前重慶副市長王立軍日前被四川成都檢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及受賄四項罪名,向成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王立軍因今年2月逃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事件而造成全球轟動,隨即導致薄熙來下台,中南海將如何處置王、薄也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目前,對於王的量刑,香港媒體紛紛採訪報導各專家的看法。

專家:不排除政治因素影響判決

《蘋果日報》消息說,起訴書指控現年52歲的王立軍,明知薄谷開來有殺害海伍德(Neil Heywood)的重大嫌疑,卻徇私枉法,包庇谷開來不受刑事追究;同時,王今年2月6日進入美領館,逗留一天後離開,構成叛逃罪。檢方亦指控, 王涉嫌違法使用偵察技術和收受巨額賄賂,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檢方認為,王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成都市中級法院已受理案件,擇日審理。

中國政法大學前客席教授王友金則認為,四項控罪中以叛逃罪名最嚴重,屬政治罪名,至於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和受賄犯罪三項屬經濟犯罪,如不涉及巨大金額亦不會重判。他估計王立軍死刑可免,刑期約10至15年,但不排除政治因素影響判決。

王立軍被起訴的幾條罪行中,與薄熙來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有分析指如今看來薄很難置身事外,甚至可能會被判刑。但王案審理期間,與薄相關的內幕會有多大程度被揭開,則有待觀察。

律師:「叛逃」罪名牽強

另據《明報》報導稱,北京法律人士劉曉原表示,王立軍的「叛逃」罪名牽強,叛逃罪原義應是逃到國境之外,但王只是進入美領館。對於刑期,劉指很難判斷,雖然受賄罪 最重刑罰可判死,但實際很少判死刑;若不判死,四罪併罰估計是20年刑期至終身監禁。劉曉原又認為,王涉案罪名無涉國家機密,案件應當公開審理。

曾在重慶遭王立軍打壓的北京前律師李莊直言,王的罪名是意料中事,估計受賄罪可能判很重。

明報還指,新華社5日晚間的報導未提及各案具體細節,包括對王立軍包庇谷開來一事薄熙來是否知曉、叛逃美領館時有無損害國家利益等。上月,重慶4名警方高層因涉包庇谷開來殺人,已被判徇私枉法罪成,判監5至11年。當時未提4人是否受王立軍指使。

專家:王案已達「嚴重」級 最高可判死

香港《大公網》則採訪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學專家說,這是一個典型的「數罪並罰」案例。在中國刑法中,數罪並罰是指法院對一人所犯的數罪,分別定罪量刑,然後按照刑法規定的原則決定應執行的刑罰。其中,數罪中有一罪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王立軍「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美領館,已構成叛逃罪」。中國刑法對「叛逃罪」的處罰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叛逃的,攜帶國家秘密叛逃的,叛逃後發表有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言論的,等等);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被告人王立軍如果叛逃罪成立,則因為其時任副部級官員,掌握國家秘密,符合『情節嚴重』之規定,最高量刑可判無期徒刑。」 這位法學專家表示, 「王立軍被控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並且犯有數罪,依法最高可判死刑。檢方在控訴中,沒有提及任何減刑情節,根據數罪並罰的原則,王立軍被控罪名如果成立,最終量刑最高可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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