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中港right arrow文章正文

達達樂隊鼓手張明踢傷小學員 被判八個月

2013-01-20 09:50 中港台時間|2017-11-28 19:06 更新
人氣 9

【大紀元2013年01月20日訊】小男孩奇奇的理想是做一名警察,反應敏捷是他的強項。然而,這一理想卻被老師的一腳踢滅了。現在,他變得寡言少語。達達樂隊老師張明也因為這一腳,被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刑八個月。

學架子鼓被踢傷

據《楚天都市報》報導,奇奇在三年級時,父母帶著他在武漢音樂學院附近的樂器店逛,奇奇就此喜歡上了鼓,經鼓店老闆介紹,師從張明老師,以後每週末上一次課,已經上了3年。

2011年12月18日下午,奇奇父親被通知「趕緊將兒子接回家」。奇奇被接回家後,當晚被帶到省人民醫院檢查,是內出血。19日進行手術,奇奇的脾臟被全部切除。當晚,一家人和張明一起,到黃鶴樓街派出所報案,張明被拘。

「想給他個提醒」

武昌區公安分局的詢問筆錄中,張明說:「奇奇總在一個音符上出錯,我教過他多遍了,當時非常著急,就用右腳去踢他的屁股,想給他一個提醒。誰知見我踢他,他就下意識一閃,轉了個身,導致我的右腳正好踢中了他的左上腹部。因為我很生氣,力量不會很輕,但也不至於非常大……踢他時,沒有旁人在場。」

據悉,張明1997年加入達達樂隊,是當紅樂隊鼓手,後在六六鼓坊任教。出事後張明被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刑八個月。湖北省未成年人維權服務中心認為,張明的體罰行為應按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而非過失,已向武漢市中級法院發出法律建議書。

培訓管理漏洞大

相關專家稱,目前各類培訓很多,很多老師並無教師資格證,部份老師脾氣不好,辱罵、體罰孩子的事情也屢見不鮮。純屬個人才藝技能的培訓,更是尚無特別的立法,使得培訓教師體罰學員成為了一個管理真空地帶,一旦出事只能上告法院。提醒家長,一旦發現孩子有被體罰過,一定要及時與老師溝通、並向相關機構投訴。

(責任編輯:李文笛)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