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開? 穗官員反駁稱官員不是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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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近期,隨著習近平反腐的呼聲漸響,各地浮出水面的腐敗官員財產令人觸目驚心,官員財產公開也成為大陸的熱門話題。不過,官員財產公開顯然在中共政壇上阻力重重,在中國各地近日召開的「地方兩會」上,一些官員雖然表態願意公開財產,但前提是領導帶頭,更有身為人大代表的官員直接反對財產公開,聲稱官員不是老百姓的奴隸,隱私也要得到保護。

官員貪腐財產觸目驚心 大陸各界人士推動官員財產公開

從去年11月份習近平上台後,在「反腐」的口號下,一批腐敗官員迅速落馬,其中被曝光的腐敗財產令人震驚,其中單「房叔」、「房妹」事件中披露的官員家庭房產就各有超過20套。

2012年薄熙來倒台後,揭露出的官員貪腐財產也多達數十億美元計。如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本人轉移海外的資產達60億美元,江澤民一系鐵桿、前鐵道部總工程師張曙光在美國和瑞士有存款28億美元。

貪腐官員財產觸目驚心,也令中國大陸百姓再度聚焦官員財產公開的話題。2012年12月中旬,近百中國大陸各屆民間人士聯署併發起了《公民建議書》簽名活動,此份聯署主要是針對中國官員財產公開,特別要求中國205位部級以上官員帶頭公佈財產並接受人民監督。聯署人包括笑蜀、許志永、胡佳等在內的一批律師、媒體人及知名維權活動人士。目前《公民建議書》正在網絡中不斷的被轉發,每天的簽名人數都不斷增加。

穗人大代表反駁:官員不是奴隸 官員也有隱私權

但在中國大陸這一中共專制的「社會主義」體制下,要官員財產公開並非易事。

在1月24日廣東省人大十一屆一次會議上,身為廣州人大代表的廣鋁集團董事長葉鵬智就強力反對官員財產公開。

《南方日報》報導稱,葉鵬智說,官員也有自己的隱私權,需要保護。併進一步質問稱:「要官員公開財產有法律依據嗎?全國人大有公佈財產公開的法律嗎?官員也是人,也有隱私;官員是公僕,不是老百姓的奴隸。」

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的《公民建議書》發起人之一,身為歐洲獎得主的知名民權人士胡佳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位廣東的官員說出這樣的話,他真的不知道他會怎樣被老百姓的唾沫淹沒。他真的不知道他這些話會激起怎樣的民憤。」

胡佳說:「在這個社會,我們可以理直氣壯的說,不公開財產的必是貪官,無一例外。這個沒有誰能超出,一個都沒有,這個體制性腐敗就是這樣,即使有的官員沒直接拿錢,也享受了「三公消費」等利益,這已經也是一種腐敗了。」

胡佳認為,所有的官員都是財產公開的阻力,因為他們是利益共同體,而這位人大代表,「做為一個立法者,是多麼無知、傲慢」。

胡佳說:「在中國,目前官員不是老百姓奴隸,現在現狀是,老百姓是官員奴隸,官員可以隨時剝奪老百姓的財產,甚至是健康權和生命權,每天在媒體上報導的都數不勝數,更何況是背後更多的那些不為人知的事。」

針對葉鵬智所說的紀委已經有許多監督官員的措施,胡佳說,從重慶的趙紅霞事件中看,老百姓開玩笑說情婦能做到的紀委做不到。紀委真的是擺著看的,腐敗官員受到追究懲處的不多於3%,那些「沉在水底」的還逍遙法外。所以遏制腐敗的話,就必須從官員財產公開入手。

官員財產公開在中國長期以來遭遇強大阻力

事實上,「官員財產公開」這一被全世界認為是行之有效的防止官員腐敗的手段在中國長期以來遭遇到強大的阻力。早在1994年就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立法規劃的《財產收入申報法》,歷經近20年未能進入實際立法程序。

近幾年,基層政府進行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嚐試有過不少,多屢試屢敗,五花八門的藉口被製造出來用以阻擾這些信息的公開,比如,「統計技術不完善」、「隱私權」、「影響社會穩定」、「影響政府形象」等等。

即便近期有官員表示願意公開財產,但前提也是「接到上級通知」、「只要上級要求」等托辭,這被認為是「踢皮球」式將問題推給更大的貪官。

同樣參與聯署《公民建議書》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的杭州民主黨人韋正林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中共目前的一黨專制來說,官員財產公開也好,不公開也好,都沒有監督。即使官員財產公開,也難以證實,並不能起到徹底根除腐敗的作用,但「公開總比不公開好」。

「官員財產不公開,老百姓一點知情權也沒有」,韋正林說,但要求官員財產公開,阻力也肯定是有,貪官們肯定不想公開。在監督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之前,大的貪官可以通過權力隱藏自己的財產。但做為老百姓來講,肯定希望官員們公佈財產,哪怕不真實,這也是前進了一步。

但韋正林認為,即使官員財產公開,也不能制止腐敗,因為中共一黨專制是根源,只有廢除一黨專制,媒體解禁,才可能起到更好的監督作用。

對於廣州人大代表葉鵬智的「保護官員財產隱私」說法,韋正林認為,「中國很多人大代表,有著官方背景。中國的選舉制度也不代表民意,代表著官意。」

背景知識:世界主流國家都建立起公務員財產公示制定

自英國1695年通過《腐敗行為法案》以來,世界很多國家建立了公務員財產公示制度,不但老牌的歐美國家早就建立起財產公示制度,就連坦桑尼亞、尼日利亞、阿爾巴尼、菲律賓、哈薩克斯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越南、印度等經濟較落後的發展中國家也出台了公務員財產公示法規。

自共產黨政權在前蘇聯解體後,近年來,俄羅斯也積極推動公務員財產公示立法,針對一些官員以「隱私權」、「條件不成熟」等藉口阻撓財產公示立法,總統普京稱:「政府廉潔是取信於民的基礎。誰不願公示財產,就一定是貪官!一定是禽獸不如的東西!一個執政為民的政府,沒有任何理由不公示自己的財產。」

美國《1978年政府道德法案》要求必須報告的財產信息包括所有收入及累計超過100美元的酬金,要詳細寫明來源、時間和數額。對從親屬以外的人那裏獲得交通、住宿、食品、消遣等,也要折合成貨幣價值,累計超過250美元就要報告。收到的任何禮品按市場價格超過35美元,則必須報告。

美國《1978年政府道德法案》強調,財產公示包括公務員的配偶和非獨立生活的子女。韓國還包括三代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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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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