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 穗官员反驳称官员不是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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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报导)近期,随着习近平反腐的呼声渐响,各地浮出水面的腐败官员财产令人触目惊心,官员财产公开也成为大陆的热门话题。不过,官员财产公开显然在中共政坛上阻力重重,在中国各地近日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一些官员虽然表态愿意公开财产,但前提是领导带头,更有身为人大代表的官员直接反对财产公开,声称官员不是老百姓的奴隶,隐私也要得到保护。

官员贪腐财产触目惊心 大陆各界人士推动官员财产公开

从去年11月份习近平上台后,在“反腐”的口号下,一批腐败官员迅速落马,其中被曝光的腐败财产令人震惊,其中单“房叔”、“房妹”事件中披露的官员家庭房产就各有超过20套。

2012年薄熙来倒台后,揭露出的官员贪腐财产也多达数十亿美元计。如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本人转移海外的资产达60亿美元,江泽民一系铁杆、前铁道部总工程师张曙光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

贪腐官员财产触目惊心,也令中国大陆百姓再度聚焦官员财产公开的话题。2012年12月中旬,近百中国大陆各届民间人士联署并发起了《公民建议书》签名活动,此份联署主要是针对中国官员财产公开,特别要求中国205位部级以上官员带头公布财产并接受人民监督。联署人包括笑蜀、许志永、胡佳等在内的一批律师、媒体人及知名维权活动人士。目前《公民建议书》正在网络中不断的被转发,每天的签名人数都不断增加。

穗人大代表反驳:官员不是奴隶 官员也有隐私权

但在中国大陆这一中共专制的“社会主义”体制下,要官员财产公开并非易事。

在1月24日广东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上,身为广州人大代表的广铝集团董事长叶鹏智就强力反对官员财产公开。

《南方日报》报导称,叶鹏智说,官员也有自己的隐私权,需要保护。并进一步质问称:“要官员公开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人大有公布财产公开的法律吗?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

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公民建议书》发起人之一,身为欧洲奖得主的知名民权人士胡佳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位广东的官员说出这样的话,他真的不知道他会怎样被老百姓的唾沫淹没。他真的不知道他这些话会激起怎样的民愤。”

胡佳说:“在这个社会,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不公开财产的必是贪官,无一例外。这个没有谁能超出,一个都没有,这个体制性腐败就是这样,即使有的官员没直接拿钱,也享受了“三公消费”等利益,这已经也是一种腐败了。”

胡佳认为,所有的官员都是财产公开的阻力,因为他们是利益共同体,而这位人大代表,“做为一个立法者,是多么无知、傲慢”。

胡佳说:“在中国,目前官员不是老百姓奴隶,现在现状是,老百姓是官员奴隶,官员可以随时剥夺老百姓的财产,甚至是健康权和生命权,每天在媒体上报导的都数不胜数,更何况是背后更多的那些不为人知的事。”

针对叶鹏智所说的纪委已经有许多监督官员的措施,胡佳说,从重庆的赵红霞事件中看,老百姓开玩笑说情妇能做到的纪委做不到。纪委真的是摆着看的,腐败官员受到追究惩处的不多于3%,那些“沉在水底”的还逍遥法外。所以遏制腐败的话,就必须从官员财产公开入手。

官员财产公开在中国长期以来遭遇强大阻力

事实上,“官员财产公开”这一被全世界认为是行之有效的防止官员腐败的手段在中国长期以来遭遇到强大的阻力。早在1994年就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的《财产收入申报法》,历经近20年未能进入实际立法程序。

近几年,基层政府进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尝试有过不少,多屡试屡败,五花八门的借口被制造出来用以阻扰这些信息的公开,比如,“统计技术不完善”、“隐私权”、“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政府形象”等等。

即便近期有官员表示愿意公开财产,但前提也是“接到上级通知”、“只要上级要求”等托辞,这被认为是“踢皮球”式将问题推给更大的贪官。

同样参与联署《公民建议书》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杭州民主党人韦正林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共目前的一党专制来说,官员财产公开也好,不公开也好,都没有监督。即使官员财产公开,也难以证实,并不能起到彻底根除腐败的作用,但“公开总比不公开好”。

“官员财产不公开,老百姓一点知情权也没有”,韦正林说,但要求官员财产公开,阻力也肯定是有,贪官们肯定不想公开。在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大的贪官可以通过权力隐藏自己的财产。但做为老百姓来讲,肯定希望官员们公布财产,哪怕不真实,这也是前进了一步。

但韦正林认为,即使官员财产公开,也不能制止腐败,因为中共一党专制是根源,只有废除一党专制,媒体解禁,才可能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

对于广州人大代表叶鹏智的“保护官员财产隐私”说法,韦正林认为,“中国很多人大代表,有着官方背景。中国的选举制度也不代表民意,代表着官意。”

背景知识:世界主流国家都建立起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定

自英国1695年通过《腐败行为法案》以来,世界很多国家建立了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不但老牌的欧美国家早就建立起财产公示制度,就连坦桑尼亚、尼日利亚、阿尔巴尼、菲律宾、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越南、印度等经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

自共产党政权在前苏联解体后,近年来,俄罗斯也积极推动公务员财产公示立法,针对一些官员以“隐私权”、“条件不成熟”等借口阻挠财产公示立法,总统普京称:“政府廉洁是取信于民的基础。谁不愿公示财产,就一定是贪官!一定是禽兽不如的东西!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没有任何理由不公示自己的财产。”

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案》要求必须报告的财产信息包括所有收入及累计超过100美元的酬金,要详细写明来源、时间和数额。对从亲属以外的人那里获得交通、住宿、食品、消遣等,也要折合成货币价值,累计超过250美元就要报告。收到的任何礼品按市场价格超过35美元,则必须报告。

美国《1978年政府道德法案》强调,财产公示包括公务员的配偶和非独立生活的子女。韩国还包括三代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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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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