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陽:瑞典新聞自由狀況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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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莫言去年底到瑞典斯德哥爾摩來領諾貝爾文學獎,在記者會上說:「如果沒有新聞檢查,大家都可以任意污蔑和誹謗人家。所以任何國家都不允許。」 此言一出,讓瑞典的輿論界和讀者群對莫言的熱情度一下子驟降。瑞典媒體報導說,莫言維護新聞檢查制度。這個報導無異於讓莫言在瑞典這個民主社會裏成為異類。

莫言作為一個有名的作家,卻說出這麼沒有水平的話來,我對他深表同情,因為據我所知,中共政府宣揚進行「新聞檢查」的藉口基本就是這樣的,所以大多數中國人對「新聞檢查」概念的理解也大概都是這樣的,莫言就是這樣的一個思想受害者。我本人在大陸出生、長大、受教育,那時我也有這樣的認識,深受其害,後來我出國求學,在海外生活多年後,耳濡目染,才逐漸地瞭解了甚麼是真正的「新聞檢查」和「新聞自由」。因此我寫出這篇文章,簡單介紹一下瑞典的新聞自由狀況,瑞典人對新聞檢查制度的認識,以供國人參考。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對世界各國新聞自由指數的排名,2011年有179個國家上榜,瑞典排名第8位,中國排名第174位。2012年的排名,中國也幾近墊底。中國和瑞典的新聞自由差距為甚麼這麼懸殊?新聞自由以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為基礎,而言論和出版自由在幾乎世界各國的憲法裡都是被規定得到保護的,中國也不例外,但是關鍵的是對憲法及其相關法律的具體執行和實施,各國就不一樣了。

現代的瑞典是一個完全沒有言禁的民主國家,任何公民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意見,以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圖片形式,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網絡上,或以其它形式、其它途徑都可以,政府部門不能夠因為不喜歡某人的言論,而對其實施言論檢查或處罰。在瑞典的外國人也享有同樣的言論自由。

瑞典人的觀點差異,特別是政治見解的差異,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言論自由在瑞典的廣泛度。目前瑞典全國在省級以上註冊的政黨數量有50多個,瑞典國會由8個政黨組成,瑞典政府由4個政黨組成的執政聯盟進行管理。可能有大陸讀者會想,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裡還有1加8個政黨呢。的確,這個表面形式很蒙人,但實際上它們哪一個都不是選民選出來的。

出版自由在瑞典也是同樣的,任何人都有權利自由地出版圖書、報紙和雜誌,傳播各種信息,政府部門同樣沒有權力檢查某人要出版和傳播甚麼內容。

瑞典法律在保護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同時,也明文禁止污蔑和誹謗他人,禁止煽動仇恨。但是沒有哪個部門去提前檢查這些內容,而是當事人如果做出了這樣的事情,他自己就要準備好承擔可能會引起的法律責任。實際上,污蔑、誹謗、煽動仇恨這種事情在瑞典極少發生。

在有這樣廣泛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基礎上,瑞典的媒體因此具有非常廣泛的獨立性和新聞自由度,他們根據自己的媒體道德準則行事,真正成了「無冕之王」。瑞典媒體生存在民主制度中,他們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維護民主制度。他們為民眾提供表達不同聲音的平台,鼓勵不同觀點之間的爭論,他們監督和拷問政府和政客們的作為,追蹤調查社會問題,等等。可能有大陸讀者會想,中國的媒體也做了這些事啊。也許是吧,但是和瑞典媒體一比,就看出差異了,下面我舉一個具體例子。

這是瑞典一件很有名的政治醜聞,被稱作「銀行卡事件」或「三角巧克力事件」。那是1995年夏天,瑞典首相兼社民黨領袖英格瓦•卡爾松(Ingvar Carlsson)宣佈要辭去這兩個職位,正式辭職要等到1996年春天的社民黨大會選舉出新的黨領袖。屆時,新任的黨領袖也將自動接任首相一職,所以誰將成為卡爾松的繼任者就成了熱門話題。當時只有副首相莫娜•薩琳(Mona Sahlin)一個人站了出來,表示要競選黨主席一職。沒有其他人與她競爭,如果不出意外,37歲的薩琳將在來年成為當時瑞典最大政黨的黨主席,瑞典最年輕的首相和第一個女首相。

於是,薩琳成為了媒體調查的重點對象。很快幾個星期後,瑞典《快報》就披露了薩琳在幾年前擔任勞工部長期間曾經用公務銀行卡購買了兩條三角巧克力私用。(如題圖所示的這種三稜形包裝的著名瑞士品牌巧克力在瑞典很受歡迎,尤其在各種免稅店裡都看得到,很多遊客到瑞典後,都會多買上幾條帶回家饋送親友,既體面,又花錢不多。)在媒體的窮追猛打下,薩琳被發現為私用總共花了大約5萬瑞典克朗公款(大概相當於同等數量的人民幣),除了買巧克力,其它還包括買衣服、嬰兒尿布,租車等等。薩琳向媒體道歉,表示對自己的財務管理粗心大意了,並辯解說政府部門有關條款不清,使得自己無知犯錯。薩琳後來向國庫補交了這筆款額以及1萬5千克朗的罰款。該事件一方面導致薩琳被刑事調查,但所幸最後未被起訴;另一方面導致選民們懷疑,如此粗心大意的她是否有能力擔任首相管理好國家的經濟,因此她的民意調查支持率直線下降,薩琳最後不得已退出黨主席競選,並退出政壇,三年後才又被社民黨重新啟用,但是這件政治醜聞的負面影響卻一直跟著她。由此可見,新聞自由賦予媒體強大的監督功能,政治家們必須自律、檢點,否則就得下台。

世界上的第一部新聞出版自由法就是在瑞典誕生的,那是1766年,大約250年前,瑞典在法律上首次規定了廢除新聞檢查制度。但是好景不長,瑞典的幾任國王和政府試圖修改法律,以便對新聞自由再加以限制,1785年開始實施「沒收權」法,既政府當局有權力沒收他們認為刊登有不妥內容的報紙或其它出版物。當局的這種做法不是事前的新聞檢查,而是事後的懲罰,它會迫使出版人實行自我檢查,以免被沒收。之後20多年的時間裏,又有更多的新聞出版限制被一點點地加到法律中去。

政府當局的這些作法自然受到民間的不斷抵制。其中最被後世稱道的是勞什•約翰•雅塔先生(Lars Johan Hierta)。他於1830年創辦了瑞典《晚報》(Aftonbladet),發行伊始即為爭取更多的新聞自由向政府發起挑戰。其後4年時間裏,他的報紙5次被指控違反新聞法,2次被定罪。到了1835年,當局首次對《晚報》實施了「沒收權」。但是雅塔先生也針鋒相對,換了一個責任出版人,用《新晚報》的名字繼續出版。《新晚報》也被沒收後,雅塔先生又用《更新晚報》的名字繼續出版,毫不退縮。這樣反覆被沒收,反覆換名出版,這場戰爭直到1838年雅塔先生出版到了《第26晚報》,公眾對雅塔先生和這份報紙的支持聲越來越大,當局不敢再沒收這份報紙了。之後其它報紙也紛紛倣傚雅塔先生的做法,最後在1844到1845年間,「沒收權」法被廢除。從那以後,瑞典的新聞出版自由就再也沒有惡化過,而是越來越完善。

新聞檢查是為了刪除異己言論、觀點、見解、信仰等,簡單地說,就是當權者把控話語權,清查一切他們不喜歡的言論。有新聞檢查就沒有言論自由和新聞出版自由可言,也就沒有民主可言。不多說了,三言兩語,就算是拋磚引玉了吧。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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