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03日訊】慰安婦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日本政府及其軍隊強迫各國婦女充當日軍性奴隸的制度。資料顯示,日軍在其佔領地區普遍設立了被國家默認的合法的強姦中心——慰安所。在這一制度下,大量中國、朝鮮、東南亞和歐美各國的婦女慘遭日軍蹂躪。
日前,一組日軍慰安所舊照在網絡上曝光,此外,慰安所的十幾條規定也一同被揭。這些規定包括:
1、慰安所限陸軍軍人及軍聘人員入場,入場者應持有慰安所出入許可證;
2、入場者必須登記並支付費用,才能得到入場券及避孕套一隻;
3、入場券的價格為:下士、士官、軍聘人員2元;
4、入場券當日有效,在未使用前可退票,但如果已把票交給慰安婦後,則一律不得退票;
5、購買入場券者須進入指定的房間,時間為30分鐘;
6、入室的同時須將入場券交給慰安婦;
7、室內禁止飲酒;
8、完畢之後即退出房間;
9、違反規定及軍風紀紊亂者須退場;
10、不使用避孕套者禁止與慰安婦接觸;
11、入場時間:士兵為上午10時至下午5時,下士及軍方聘用人員為下午1時至晚上9時。
據維基百科介紹,慰安所多由民間經營,部份地域由日軍直接經營。民間經營的場合,日軍對慰安所的開設許可、提供施設、制定規定、經營管理慰安所等直接有關的項目皆有參與。
(責任編輯:徐亦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