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TC草案:手機須解鎖 規定月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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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週一(1月28日),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新草案規定,手機公司用戶提前中止合約罰款應有上限,同時根據具體情況手機應解鎖。

目前,CRTC正在網上徵求公眾對草案意見,公眾意見徵詢截止2月15日下午5時;公聽會於2月11日正式開始,最後一場公聽會是在2月15日在魁省Gatineau舉行。

據悉,草案中部分規定部分依據是,民眾提交的3500份意見及網民在線提交的600份討論意見,其中部分包括:手機公司應在合同中向用戶提供主要條款總匯,如合約期間不同時段取消手機合同罰款是多少?為客戶提供不同服務使用監控工具;合同條款下,手機公司應為用戶手機解鎖;允許用戶限制徵收額外費用,允許用戶規定月費上限,一旦達到上限費用,手機公司應中止服務;取消手機合同罰款,應僅包括購買手機時的機身補助費和用戶享受的折扣費等。

草案中的廣告指南規定,手機公司部分有限通話計劃仍可當無限通話計劃來打廣告,但必須說明無限通話計劃是否有限制,手機公司是否保留一旦使用限制超過時將用戶轉移至有限通話計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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