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摩根大通後 美聯邦擬向美銀索賠$60億

【大紀元2013年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程木蘭編譯報導)據知情人士透露,美國聯邦住房金融機構(FHFA)自摩根大通獲得40億美元賠償金後,正打算向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尋求超過60億美元的罰款。

《金融時報》報導,美國政府初步取得摩根大通(JP Morgan)130億美元創紀錄罰款後,將對美銀等大型銀行施壓力。

週五(18日)晚間,摩根大通CEO戴蒙(Jamie Dimon)在與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電話會議上,初步同意向州政府和聯邦政府支付總額130億美元的罰款。如果和解協議敲定,將是美國當局施加於單一公司最大的罰金。

摩根大通已同意其中的40億美元支付給FHFA。餘下的90億美元──50億美元現金和40億美元賠償給消費者,仍有待司法部與紐約州總檢察長之間協商分配。

FHFA是聯邦接管的抵押貸款公司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的主管機關。因為從銀行業收購不良「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2008年幾乎倒閉。

FHFA已起訴17家機構聲稱,他們出售不良MBS給房利美、房地美時,違反證券法。美銀 (Bank of America)有這類證券名義價值(notional value)超過570億美元,曝險最大。相比之下,摩根大通的是330億美元。

蘇格蘭皇家銀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則有300億美元的名義風險,除非能在法庭上打贏官司,否則也面臨著數十億美元的罰款。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高盛和巴克萊銀行(Barclays)等機構之間的小索償。

FHFA和摩根大通預計將於本週公佈和解內容。截至目前,瑞銀(UBS)、花旗集團(Citigroup)和GE金融機構都已經和FHFA達成和解協議。

周旋在各政府機構和銀行界之間談判的人士認為,司法部與摩根大通的協議模式可能就是索賠其他銀行的參照。這也使得大型銀行更難避免不支付巨額罰款,要不就得面臨昂貴的官司費用。

摩根大通與司法部的協議的一部分,預計還將包括配合刑事調查銀行員工導致金融危機的行徑。美國加州東區(East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檢察官辦公室正帶頭進行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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