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收緊議員差旅報銷 誤報者加收25%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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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聯邦政府上週六(9日)宣佈了一系列收緊參眾兩院政治家們差旅報銷的相關規定,其中之一要求,政治家們若申報了不合規定的差旅費用,將在賠出全額費用的基礎上,加收25%的罰金。此一系列規定將從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聯邦特別國務部長蘭納爾森(Michael Ronaldson)上週六早上宣佈了這一消息。他表示,雖然聯邦議會的政治家們需要福利來支持他們的差旅,但是錢得花在正確的地方。

政治家們的家庭成員報銷規定將有大改動,將由審議仲裁庭裁決家庭成員是否有資格申報費用。按照目前規定,家庭成員只要和政治家在其出差期間呆在一起的時間超過3小時,即可申報差旅補貼。在新規定下,家庭成員必須在政治家抵達目的地之前24小時內抵達,並在其離開後24小時內緊隨離開,才有資格申請差旅補貼。

子女的隨行差旅補貼資格歲數上限也將從目前的25歲下降至18歲。

新規定還包括,如果政治家一年中誤報的次數超過一次,需參加強制性培訓。

聯邦特別國務部還將得到額外權力,在議會內通報拒絕配合差旅費調查的政治家的名字。

近一段時期有好幾名聯邦議員遭炮轟濫用差旅補貼,連總理艾伯特也不得不賠出參加同事婚禮的1700澳元舊賬。聯邦政府迫於壓力,終於出台了這些新規定。

在新規定宣佈後,艾伯特回應表示支持。他說這將有助於恢復公眾信心。「我認為議會大部份政治家都在做正確的事。我不相信任何一位同事是故意犯錯。」

繼公佈澳洲國會議員差旅報銷的規定後, 澳總理艾伯特提出新的規定,他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國會議員不得再用納稅人資助的工資聘用自己的家人,包括妻子,孩子和姻親。但估計有些人會違旨抗命。

以前或目前僱用家庭成員的國會議員包括:西澳自由黨參議員貝克(Chris Back)(妻子),西澳自由黨參議員貝克(Chris Back)(妻子),昆省國家黨議員克里斯特森(George Christensen)(妹妹),紐省自由黨議員凱利(Craig Kelly) (妻子)等。

艾伯特堅稱,他不會允許新的議會陷入「馬戲團」的局面,希望在引進一個更「禮貌,尊重」的方法之前清理舊的規則。他說,「基本上每個人在那裏(國會)都有很好的理由,並希望做正確的事情。」

新規則將迫使西澳自由黨國會議員唐•蘭德爾(Don Randall)解僱他的女兒苔絲。而西澳工黨參議員斯德勒(Glenn Sterle則說,他無意解僱他的妻子菲奧娜(Fiona)。

負責制定差旅報銷新規則的特別國務部長榮德森(Michael Ronaldson)以前曾僱用他的兒子傑克。他承認議員仍然會被允許聘用同事的配偶和子女,並說聯盟黨國會議員可能會在短期內頻繁發生為配偶和子女找新就業機會的事。

就政府提出的差旅報銷新規則,綠黨代理領袖亞班迪特(Adam Bandt)表示,政府應設立合法權益顧問,以幫助國會議員更好地遵守規則。「如果國會議員一開始就能明確規則,罰款條例才起作用。」

工黨移民事務發言人馬爾斯(Richard Marles)表示不會支持一個獨立的仲裁機構以監視議員的差旅費報銷,他說,「我們認為重要的是公眾對制度的信心。」

(責任編輯:何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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