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一市民後院養羊被罰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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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木杉墨爾本編譯報導)13年前,一名墨爾本人花$60買了一隻寵物羊,兩年前他為這隻羊吃了官司;近日他在澳洲高院敗訴、並將付出高額罰金。

據墨爾本《時代報》報導,胡武(Vu Ho)為了繼續在自家後院飼養寵物羊,已經和住所地大丹迪儂(Greater Dandenong)市政府相持很久了。最近他在這樁長達兩年的訴訟中敗訴——澳洲高院拒絕了他繼續上訴的權利,他將為這場官司付出20萬澳元罰金。

2011年,根據禁止在不到半公頃的土地上飼養牲蓄的法律,大丹迪儂市政府要求他把羊從家中遷走。
澳洲高院遵從了維省法院今年6月的判決,判定胡武必須從位於Springvale的家中搬出寵物羊,並向政府支付20萬澳元罰金。胡武稱自己是失業人員——既無存款也無房產;如果他被強制支付這筆費用,只有宣告破產。

大丹迪儂市政廳首席執行官博思民(Jody Bosman)樂於聽到高院的裁決。他說:「政府正在考慮收取胡武罰金的最好辦法。」「法律對於保護公共施設和管理社區至關重要。」「各級法院的判決加強了地方法律的效力。 」 

胡武認為市政府無權代表自己上庭,也無權把羊拿走。

上週五,高院表示這樁案件的判決結果無庸置疑、胡武不可能贏得官司。 ◇

(責任編輯: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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