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放棄「字母招牌」 分歧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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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蒙特利公園市報導)12月4日(星期三)晚間,蒙市市議會舉行特別會議,對今年夏天提出的「商家招牌需加註字母」的條例,進行二次審議。包括兩位前任市長在內的40多位居民上臺發言,支持和反對者的比例大約為1比3。雙方各執一詞,討論持續到接近午夜。市長塞巴斯蒂安(Teresa Real Sebastian)最終表示厭倦了拉鋸,建議市議會不再對該條例做表決。按照市府規定,未通過二次審議的條例自行廢除。
  
對字母招牌條例長達數月的紛爭,暴露出蒙市依然存在的種族和政治分歧。

前任市長出面支持字母招牌

前任市長趙譚美生和萬提(Frank Venti),作為居民呼籲市議會支持字母條例。趙譚美生強調,該條例不是帶有宗族色彩的「英語獨尊」條例,而是有助於消警人員辨識建築物、縮短急救反應時間的公眾安全條例。「你們去過洛杉磯的韓國城嗎?」她這樣問道:「那裏壓倒多數的韓語招牌讓人找地址很困難,除非你看懂韓文。」
  
萬提說:「這不是反對亞裔的問題,這是普通常識。我是衝動型購物者,我喜歡一邊開車一邊看招牌找餐館就餐。如果是現代字母我至少能辨識, 中文字我可一點也分不出來。」他進而提到蒙市商家吸引外來消費者的重要性,說蒙市要養活自己的消警局要提高銷售稅收、蒙市不可重蹈底特律破產覆轍等等。

吳學儒說明前因後果

根據市議員吳學儒說明,今年7月市府清理陳舊條例,其中有一條要求商家必須張貼英語招牌的舊法,被副市府律師卡爾˙伯格(Karl Berger)提出有違憲之嫌,得到全體市議員同意刪除。留下的空白,吳學儒認為有必要用替代條例來填補,於是才有了要求商家招牌加註現代拉丁字母的提議,並在第一次討論時獲得全體市議會通過,沒想到引發諸多誤解和媒體炒作。
  
他追問市府律師:附近其他城市,聖蓋博、柔斯密、核桃市,都有英語招牌的要求,從未惹上麻煩,為甚麼蒙市不可以保持舊法。伯格說,他只為蒙市提供法律諮詢,別的城市如何僥倖逃脫法律責任不是他份內的考慮。市府可以選擇保留空白,不一定非用新條例替換,「這是政策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他說。

梁僑漢:常識無需立法

市議員梁僑漢說,既然有人說字母招牌是一個常識,就無需再立法。正如「大家都知道把手指伸進電線插孔是危險的,再立法規定不許把手指伸進電線插孔豈不可笑」。他說根據市府職員的反饋,蒙市100%的商家都是自願在招牌上添加英語,從未有人提出異議,因此認為無需畫蛇添足再添加新條例。所謂沒「有字母招牌的潛在危險」都是假設情況,如果說找不到地址,也許應該增加一項條例:讓門牌號更加醒目。
  
市議員陳讚新私下表示,新條例除了分裂社區,不能帶來任何好處。現在人人都有GPS,說消警人員找不到地址是藉口,實質的問題大家嘴上不說,心知肚明。

市民眾說紛紜

蒙市居民黃向明認為,字母招牌條例「沒有必要」。他在蒙市住了33年,做郵差20幾年,從來沒聽說有因為中文招牌引起的問題。現在要改,有點歧視華人的味道。
  
鄰居王太太說:「對字母招牌條例,我們也不是100%反對,就怕這個條例通過了,他們會認為你們中國人好欺負,更多的條例會出來。所以不管反對成功與否,我們要出來,讓他們知道我們有聲音」。
  
蒙市交通委員會委員方志榮也反對新條例,理由卻和他人不同。他指責現任市議會政策不利,不能吸引高檔商店入駐,滿大街都是夫妻店,所以才會有招牌問題。
  
香港移民張廣暉,帶了一張刊登有介紹蒙市清新飲食莊園(FARM CUISINE)文章的《洛杉磯時報》,來到當晚的市議會,自豪地向市議員和居民推薦。「如果這篇文章登在《星島日報》或其他中文報紙上會引起相同效果嗎?我們不是生活在香港,我們在美國。」他因此呼籲市議會通過新條例。

「社區和諧決議」

洛杉磯亞美公義促進中心(Asian Pacific American Legal Center)帶領幾十名馬凱博中學的學生也參加了抗議新條例的行列。他們胸前佩戴寫有「支持(社區)和諧、反對現代字母法」的標籤,紛紛上臺發言。該中心的政策主任洪佼玉(Betty Hung)起草了一篇「和諧決議」希望市議會通過。她說,和其他華人聚居的城市相比,蒙市具有領袖地位,因此才備受矚目。他們建議市府分配資源,為居民提供語言服務,增加族裔交流,為社區融合做出表率。
  
市府律師表示,當晚是特別會議,不適宜通過決議,建議市議會可在日後的例行會議中再討論通過。市長塞巴斯蒂安提出動議,要求市府職員定期跟蹤報告無字母加註的商家招牌的情況,獲得全體通過。
  
對條例未獲得通過,吳學儒表示,這是自發局面,是市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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