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財務長候選人競選資格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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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蒙特利公園市報導)現任蒙市市長吳學儒(Mitchell Ing)聯合前市長趙譚美生(Betty Tom Chu),指責蒙市財務長候選人林達堅(Stephen Lam)家住聖馬力諾市(San Marino)而非蒙市常住居民,因此不符合競選市財務長的資格。
  
2月15日,吳學儒在翠亨村大酒樓召開的記者會上說:「3月5日(地方)選舉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選舉,而我擔心的是我們有一個市財務長候選人實際上來自聖馬力諾。我怎麼知道的?因為他告訴我的。」
  
吳學儒說自己擔任市財務長時曾經隨前市長凡提(Frank Venti)的代表團訪問中國,和林達堅同住一個酒店房間,當時林達堅介紹自己家住在聖馬力諾、3個孩子都在聖馬力諾上學。
  
吳學儒曾經擔任過6年蒙市財務長,2007年入選市議會時,恰逢林達堅也被市議員黃維剛(Anthony Wong)任命進入城市規劃委員會,而該職務要求必須是蒙市居民。
 
「當時我曾請他出面解釋怎麼一下子變成蒙市居民,」吳學儒出示了一份2007年林達堅申請擔任市府公職的表格,指上面填寫的「211 Florence Ave. #B」並非林達堅的房產。
  
根據《聖谷論壇報》報導,2007年4月的一次市議會上林達堅曾告訴市議會,他的家庭將繼續住在聖馬力諾,同時他在蒙市租住了一個康鬥。當時的市府律師Adrian Guerra確認,市府的確有規定要求規劃委員會委員住在市內,但並沒有限定多久,也沒有要求必須是屋主。
  
5個月後,林達堅以「找不到足夠時間繼續擔任計畫委員會委員」為理由辭去了該職務,吳學儒說是因為選民們開始對他的蒙市居民資格加以質疑。
  
「現在他聲稱自己住在蒙市的611 S.Lincoln Ave,如果你問附近的鄰居,他們會說該房子已經空置多年,」吳學儒說:「所以問題是他是否住在聖馬力諾,還是在蒙市只有一個空地址。」
  
蒙市書記員David Barron接受本報電話採訪說,只要洛杉磯縣書記員辦公室選民登記資料顯示候選人是蒙市選民,同時有至少20個蒙市選民支持其競選,申請就可以獲得通過。
  
吳學儒說:「我們正在制定市府的制衡機制,候選人必須提供他們的水電費單和駕照來證明他們的確住在這裡。很不幸要多費此舉,通常人們對此都是很誠實的,但是有人找到了漏洞。地檢署會對此類案例很感興趣。」
  
趙譚美生將異地選舉稱作是選舉舞弊行為,指出林達堅是為了有利自己的EB-5(投資移民)生意才競選市府公職,並把他和被控貪腐的弗農市(Vernon)市長相提並論,還暗指類似貝爾市和弗農市的腐敗正在華人政客中蔓延。「我不是針對林達堅,我擔心的是整個華人的聲譽。」
  
至於是否有人就此向地檢署狀告林達堅,吳學儒和趙譚美生都不置可否。
  
當日林達堅沒有回復記者的電話。在其公司網站http://www.lamsusagroup.com/上不僅列有多個EB-5項目,還有太陽能項目以及其率團訪問中國的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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