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08日訊】溫州一些企業曾以「山寨」產品而暴富,而溫州最大的國有企業——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應國權和其部下共16人,為了中飽私囊,也想出「山寨」國有企業的辦法,成立「溫州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在短短7年時間內,就將3.7億元國有資產裝入囊中。
據經濟參考報報導,1998年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應國權任董事長、總經理。該集團公司擁有20多家下屬企業,2000多名員工,蔬菜年成交量近5億公斤,占市區供應量98%,成為溫州人名副其實的菜籃子。
該集團盈利相當可觀。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應國權等管理層成員想通過逐步改制來滿足個人利益。2003年11月,應國權等人以推動集團公司改制為名,運作並成立由集團公司內部職工參股80%、集團公司參股20%的股份有限公司———溫州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下簡稱發展公司),為其後偷梁換柱、非法侵吞轉移國有資產埋下了伏筆。
發展公司成立之後,應國權等人又故意散佈虛假虧損消息,騙取和迫使普通職工退出在發展公司中的股份,使發展公司股份集中在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名下。
應國權等人在運作「山寨」國企時,機關算盡。其最大特點就是讓真正的國企參20%的股份,名義上是為國有資產保值升值,而實際目的是遇到困難時打著「國企」、「民生」的旗號獲取決策參與、政策扶持和國有資金使用上的便利。而獲得利益之後,則變成「山寨」公司資產。
應國權等人還使出另一招,就是將發現問題的人統統拉下水,這也是為何發展公司篡改兩個字就能獲利幾個億的關鍵。
在短短7年時間內,應國權等人通過非法侵佔貪污國有土地、侵吞國企業務、虛增職工人數虛報工資總額基數等手段,將3.7億元國有資產裝入囊中。
一位曾主辦此案的溫州紀檢幹部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此案如此難查,與應國權等人多年的「苦心經營」有關。應國權等人一方面,拉攏相關主要負責人,形成利益同盟,編織成一張龐大的關係網,導致查處相當困難;另一方面,黑白兩道通吃,對一些舉報者不惜採用各種手段進行打壓,勢力很大。
浙江省高院不久前對菜籃子集團腐敗案作出終審判決,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應國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他15名被告人分獲有期徒刑3年至13年不等。
同時這起腐敗窩案不僅將菜籃子集團的一批高管一網打盡,也將其在有關部門的利益同盟拉下馬。包括溫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馮鳴,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5年;溫州市政府辦公室原督查處處長湯頤和被判有期徒刑4年。
(責任編輯:劉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