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業界抨限購奶 貿易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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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香港政府本月一日開始實施限帶奶粉措施,有彈有讚。星期三立法會一個小組委員會舉行公聽會討論新措施,奶粉供應商表示反對,認為損害香港自由貿易港聲譽,又質疑措施違反世貿協議及基本法。

對於早前奶粉短缺,政府提出限帶措施解決問題,多個配方奶粉供應商強調理解政府推出新措施的目的,但表示只是個別牌子有短缺,強烈反對有關措施。

香港供應商協會有限公司主席鄧偉然,質疑香港是否有奶粉荒,「甚麼是奶粉荒的定義?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兩隻牌子沒有貨出售,如果只是一、兩隻牌子沒有貨出售,你有沒有必要用到這麼辣的措施,影響到香港最基本的自由貿易?」他不滿政府做法缺乏透明度,未調查過問題到底有多嚴重,便採取禁止出口的嚴謹措施。

質疑損港國際聲譽

他批評政府的做法是浪費資源,「第一、海關查得多少?第二、你要宣傳,又要錢,你的錢不如教人們用人奶,或者告訴人們基本上任何牌子都一樣,沒必要一定要吃A牌。假如某一個供應商真的不合作,有不良的商業行為,損害了銷售網,很簡單就罰他吧……連累全城,損害自由港。你今天管奶粉,那麼明天管不管尿布或者牛肉?還有你的條例寫得很嚴謹,基本上我都不知道有沒有違反WTO。」

港九藥房總商會許肇礎認為,所謂斷貨只是個別牌子,甚至是其中一、兩個貨號,「零售界及奶粉業的製造商已經有共識,亦可確保BB奶粉供應。如果現時的供應是穩定,出入口政策究竟有無長遠性去做呢?還是一個短暫性、一個緊急措施?」

許肇礎也質疑措施損害香港自由貿易,「我們只是質疑你究竟在一個文明社會,是先訂立後審議的情況下,究竟是否真正民主和自由的經濟體系政府的做法?這會否影響自由社會的市場發展?」

業界:限奶應加日落條款

多名業界人士希望政府修訂法例時引入「日落條款」。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鐘志偉說,香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受世貿協定所限「其中1947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條款明確訂定,除了在有限的情況下,一般不允許香港作為成員實施出口數量的禁止或限制,有限的情況包括嚴重短缺。」他又強調,有關協定只允許臨時性的禁止或限制,「然而目前的修例是不設期限,亦沒有加入任何檢討時間和機制。總合以上兩點,配方奶粉的出口並不符合香港作為世貿成員的義務。」

美贊臣代表認為,新措施不應長期推行,指08年中國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後,奶粉需求量才開始飆升,建議政府只需在中國新年假期前的高峰期,才實行限帶奶粉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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