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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續停職 江揆:台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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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交保後申請復職,但遭內政部駁回,以情節重大為由,繼續停職,並將以公務人員懲戒法移送監察院調查,也為民選首長首次因監察院調查而停職。行政院長江宜樺2日表示,因為李朝卿涉案眾多而且情節嚴重,又考量政府施政要取信於民,內政部綜合考量後才做這樣的決定,只要有是法律依據的作法,行政院都支持。

內政部以公務員懲戒法,內政部駁回李朝卿交保後復職申請案,引發選擇性引用法條的質疑。江宜樺指出,李朝卿申請復職案由內政部依職權處理,若依地方制度法及幾個前例,大部分都是准其復職,因此,原則上內政部不想有不同作法;不過江宜樺也表示,另一方面,內政部也考量李朝卿涉案情節輕重及回到崗位是否對公務產生不利影響,且內政部長李鴻源在1日向他報告後,最後做出繼續停職決定。

江宜樺表示,因這次李朝卿所涉及的案件非常多,而且情節都比較嚴重,顧及民眾的權益,加上政府施政要讓社會大眾信任,因此相信內政部是在綜合考量各種因素之後,所做出的決定,行政院予以支持。◇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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