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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续停职 江揆:台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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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交保后申请复职,但遭内政部驳回,以情节重大为由,继续停职,并将以公务人员惩戒法移送监察院调查,也为民选首长首次因监察院调查而停职。行政院长江宜桦2日表示,因为李朝卿涉案众多而且情节严重,又考量政府施政要取信于民,内政部综合考量后才做这样的决定,只要有是法律依据的作法,行政院都支持。

内政部以公务员惩戒法,内政部驳回李朝卿交保后复职申请案,引发选择性引用法条的质疑。江宜桦指出,李朝卿申请复职案由内政部依职权处理,若依地方制度法及几个前例,大部分都是准其复职,因此,原则上内政部不想有不同作法;不过江宜桦也表示,另一方面,内政部也考量李朝卿涉案情节轻重及回到岗位是否对公务产生不利影响,且内政部长李鸿源在1日向他报告后,最后做出继续停职决定。

江宜桦表示,因这次李朝卿所涉及的案件非常多,而且情节都比较严重,顾及民众的权益,加上政府施政要让社会大众信任,因此相信内政部是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之后,所做出的决定,行政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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